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食品添加剂已被妖魔化 专家称世界头号食品安全问题并非添加剂而是食源性疾病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4年04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一包方便面里有25种添加剂,别吃”“吃面包相当于啃鞋底”……出现在网络上的这些“提醒”经常令人不寒而栗。在昨天的2014年国际食品安全大会上,与会国内外专家为食品添加剂正名:全世界真正的头号食品安全问题并非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而是食源性疾病。迄今为止,中国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

  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

  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

  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2013年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显示,中国在107个国家中排名第42位。

  食品添加剂权威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表示,目前,一些缺乏科学依据的食品安全问题传播速度非常快,如最近有报道说方便面最多含有25种食品添加剂,口感虽好,但危害大,还有说法称吃面包相当于啃鞋底等。“这方面例子太多了,这些信息从标题制作上是为了吸引眼球,其实都是误导公众”,孙宝国称,“可口可乐里面有磷酸,那能说喝可乐就等于喝磷酸吗?”他还指出,对食品添加剂认知的错误,还包括一些医生、名人,他们把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混为一谈。

  “名人并不等于专家,就算专家也并非各个领域的全能专家。”孙宝国说,“在我国,对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的社会恐慌所造成的损失,远远高于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老百姓对国产食品不信任,缺乏信心”。

  唯有透明才能产生信任

  “迄今为止,在中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孙宝国则直接表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当中是天使,不是魔鬼。”

  孙宝国以中国妈妈最关注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举例,有人问他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什么好,他说是因为“里面有食品添加剂”,是除了母乳以外最好的替代品。孙宝国现场以一款著名的洋奶粉为例说,该款奶粉配料表中随便数一下就有39种食品添加剂。

  “一般来讲,一个好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至少有30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不然这个奶粉不可能好。”孙宝国说,中国老百姓普遍对食品添加剂怕得要命,但是孩子刚出生后,我们就给他吃有三四十种食品添加剂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这不是矛盾吗?所以说我们对食品添加剂的过度担忧是无根据的。

  那么食品添加剂到底是否安全呢?孙宝国说:“所有食品添加剂都是安全的;从毒理学的角度看,相当多的食品添加剂都是有毒的,但是食品添加剂有毒,不等于含有添加剂的食品有毒。就像卤水有毒但可以点豆腐。”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量,食品添加剂用在食品当中就是安全的。与会专家表示,在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上,唯有“透明才能产生信任”。

  食源性疾病才是最大问题

  “食品安全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有同样的担忧,但我们的消费者总是关心不那么严重的风险,他们的担忧和敏感度实际上和真正的食品风险是有一定距离的。”欧洲食品安全局前主席帕特里克·沃尔说。国内外专家一致认为,食源性疾病才是食品安全的头号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与营养部门技术主任彼得·本说,估计大家都经历过食源性疾病,譬如吃了不好的东西腹泻、发烧、呕吐等,美国每年会因此死亡数千人。

  陈君石表示:“这种食源性疾病主要指的是有害的微生物污染了食品,人吃进去后得病甚至死亡。”

  如何科学应对食品安全问题,与会专家认为,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标准,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要依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科普,提高公众辨别食品安全是非的能力。

  名词解释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一般可分为感染性和中毒性。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我国高端餐饮业开始洗牌:限额以上首现负增长
下一篇文章:福建:自来水煮肉熟了仍鲜红 业主忧水质有问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