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建立健全县乡村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做到旗县区有食品药品监督机构,乡镇有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站、食品药品协管员,村有食品药品信息员,形成以旗县区为监管中心,以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为监管前沿,向村、社区辐射延伸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推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任务
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和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健全监督机构。在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站,确定1名食品药品监管专职人员,聘任2-3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各行政村(社区)确定1名主要负责人或村医等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严控质量风险。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应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信息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公告警示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购买和使用。建立餐饮食品和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对餐饮食品药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划分,实施分类管理和考评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通报制度,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人员培训制度,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实行宣传教育制度,确保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相应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领导小组。通过加强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要做到县乡村各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明晰,任务分解到人,督查考评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运行机制。
实行补偿机制。各旗县区政府要逐步将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工作报酬补偿机制。标准为:协管员、信息员每巡查一次给予100元补助;每提供一次假劣食品药品信息给予30元补助;对农村聚餐或宴请现场指导一次给予80元补贴。各乡镇苏木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
加大督查力度。各旗县区政府要将三级监督网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每年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年终考核通报。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站要对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奖优罚劣,促使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作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定期对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协助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切实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