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免检标识 明年起不得出现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原免检产品包装上的国家免检标志也不再有效。近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电话,反映很多食品的包装上仍在使用“国家免检产品”标识。

  家住太原桃园三巷的李先生说,前几天,他在超市买了一箱方便面,发现产品包装上生产日期是2008年10月11日,但依然赫然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六个大字。李先生不禁纳闷,明明国家质检总局早就取消了所有食品的免检资格,为何包装上还有此标识。

  就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走访了位于省城双塔街、南内环街以及平阳路的部分大型超市和便利店,发现确实有不少商品仍在使用“国家免检产品”标识。在南内环街某超市记者看到,某著名品牌方便面的系列产品的包装上,都在明显位置印有圆形的“国家免检产品”标识。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店里配货主要是由供货商进行,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管理层有关“免检”问题的任何通知。

  对于免检问题,有不少市民都心存疑问,在双塔街某超市购物的苏阿姨告诉记者,“过去对于免检产品,我们总有一种由衷的信任。此次国家既然停止使用‘免检’标识,怎么还有商家在用,这不是忽悠人嘛。”

  太原市质监局监督处王处长介绍,国家质检总局9月1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质监局切实落实《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的公告》。通知要求,自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99号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也不得再开展含有免检内容的广告等宣传活动。但是考虑到企业的现存包装浪费问题,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为印有免检标识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识规定查处。

  王处长表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过渡期后,如果商家再借免检忽悠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监部门举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三省四企业鸡蛋检出三聚氰胺 分别产自辽晋鄂
下一篇文章:韩伟集团透露涉嫌提供问题饲料厂家法人已被刑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