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央视揭秘统一老坛宗师之道
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统一老坛一直以来被称为酸菜方便面市场的 “ 一代宗师 ” 。 2012 年,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单品年销售额冲到近 50 亿元,占据酸菜口味方便面市场 60% 的市场份额。据 AC 尼尔森数据显示: 2013 年,酸菜口味方便面在整个方便面市场中占比已经由 15.9% 上升至 17.6% 。推估酸菜口味方便面市场规模已近 100 亿,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不仅改变了方便面市场格局,也改变了中国方便面的历史。

  然而,统一刚进入大陆市场时,另一个台湾品牌已经抢占先机, 2000 年到 2008 年,统一销售额跌倒冰点。统一老坛如何实现突破,如何成为方便面市场中的龙头老大?近期,央视经济频道播出大型专题片《 2013 我们的品牌 —— 统一老坛酸菜传奇》,深入统一企业内部,讲述了统一老坛酸菜经过重重磨砺坚韧成长的故事,且破解了统一企业的成功密码:坚持创新、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

  创新成就凤凰涅槃

  红烧牛肉面风靡二十年,消费者已经有了 “ 味觉疲劳 ” ,统一意识到这是一个契机,口味创新势在必行。酸菜在西南是家喻户晓的传统美食,腌制芥菜的工艺绵延传承了上千年。在川菜中,提起酸菜人们就想起 “ 他*的味道 ” 。在辣味方便面口味中, “ 酸辣 ” 口味方便面的市场还是空白,统一企业决定以此为切入点,沿用传统工艺,推出老坛酸菜牛肉面。老坛酸菜牛肉面首次将 “ 湿态 ” 蔬菜包与方便面结合,迈出了中国方便面行业划时代的一步。

  有了创新品牌,下一步就是推向市场。 2008 年,统一启用 “ 凤凰计划 ” ,砍掉数百个没有未来的产品,腾出最大的资源给 “ 梦幻产品 ”—— 老坛酸菜牛肉面。这是一步险棋,只能知耻而后勇,大胆变革,背水一战。

  2011 年,统一 “ 老坛酸菜牛肉面 ” 的年销售额从 1.5 亿冲到 36 亿元,单品销售量翻了 20 余倍。创新是统一企业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老坛酸菜的品牌创新与突围,为中国品牌升级提供了宝贵经验。

  用心赢得消费者青睐

  除了创新的胆识和气魄,统一企业一直坚持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

  “ 寻味之旅 ” 团队是统一为寻找新口味而组建,为了贴近消费者的口味,他们深入民间,跑遍重庆、成都、云南、贵州等地。正是因为注重消费者感受,才使得他们相信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这个来自民间的产品,一定能够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恰逢央视《 2013 我们的品牌 —— 统一老坛酸菜传奇》播出的这段时间,统一老坛酸菜包工厂也开始向大众消费者和媒体开放,把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当成一种责任,让消费者体验 “ 看得见 ” 的正宗。

  本次活动,是统一酸菜风味包厂首次向公众开放。统一老坛向消费者展示了酸菜制作的传统工艺,其中最关键的是酸菜的九九八十一天完全发酵,足时发酵的低酸条件可以最大程度上抑制蔬菜发酵过程中亚硝酸盐的产生,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有保障的美味。发酵完成后再沿用传统老坛,以富含活性乳酸菌的老卤水进行二次发酵,生产出健康安全、滋味酸爽的美味酸菜。统一老坛酸菜特有的工艺源于传统、成于创新,这也是统一老坛 “ 正宗 ” 的立足之本。

  “ 公司的核心战略就是价值营销,我们希望能够在我们的营销里,真正做出跟我们竞争对手的不一样。 ” 统一中投总经理侯荣隆说。毫无疑问,这个策略就是指向顾客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与服务。

  市场绝对不会辜负一个有创新精神和能力、有生命力、以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产品为最终目标的品牌,统一 “ 老坛酸菜牛肉面 ” 给创新乏力的方便面行业带来了力求创新的正能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一批新法今实施:买酒不花冤枉钱 投保无惧索赔难
下一篇文章:中储粮就掺转基因油事件处分6人 一公司被罚15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