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有一些委托收储企业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储库。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今日向人民网证实:经查,发现湖南和湖北各有一家委托收储企业将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目前,上述两家企业涉及临储菜籽油已全部退出临储库存。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3年,国家启动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油菜籽收购量为500万吨,折合菜籽油166.7万吨左右。但湖北、湖南、四川等地的企业反映,由于每吨进口转基因菜籽和菜油要比国产非转基因菜籽、菜油分别便宜500元和1000元以上,不少被赋予托市收购资格的委托企业,利用进口的便宜菜油冒充国产菜油上交国储库,从中赚取差价。”
中储粮总公司今日下午给人民网发来情况说明称: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在今年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过程中,有一些委托收储企业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储库。针对此报道,中储粮总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四川、湖南、湖北等油菜籽产区开展检查。9月初,财政部驻上述三省专员办也对此开展专项检查,总公司全力配合检查。
中储粮总公司在说明中称:8月末以来,中储粮总公司通过临储菜籽油验收检查、专项检查,以及财政专员办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对临储菜籽油收购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此次检查在湖北、湖南、四川三省共发现3个方面问题,涉及企业16家。其中,违反收购政策,将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的企业2家,湖北一家企业掺入994吨进口菜籽油,湖南一家企业掺入483吨,两家企业均为委托收储企业。目前,上述两家企业涉及菜籽油已全部退出临储库存,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对其进行了处罚。中储粮总公司也将严肃追究相关直属企业的监管责任。检查中还发现收购政策执行不严格、基础管理薄弱和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总公司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涉及到中储粮直属企业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
中储粮总公司此次并未披露两家违规进口菜籽油企业的名称。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3】117号)中明确规定,“严禁将进口油菜籽加工后作为国家临时存储油入库”。在收购过程中,中储粮总公司也将此作为政策执行和监管的重点,严格禁止委托企业进口油菜籽加工临储油,并规定对违规企业采取取消收储资格、收回不当得利、列入“黑名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