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药店卖奶粉引发市场三问 所有药店都能买到奶粉?
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3年10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财经调查

  6月2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提出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商务部方面还透露已首批选定了10家奶粉品牌从10月中开始进药店销售。其中包括了惠氏、雀巢、美赞臣、多美滋和雅培这5家“洋奶粉”,以及蒙牛、伊利等7家国产品牌。

  作为“奶粉进药店”项目试点首批品牌之一,惠氏昨日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该品牌的婴幼儿奶粉产品已经由工厂启运,将直接供应给指定的药店销售。蒙牛公司也表示,进驻药店的奶粉将在本月27日上市。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对于奶粉进药店,消费者仍有许多疑虑。

  1问

  所有药店都能买到奶粉?

  据有关报道称,目前在北京、江苏试点的药店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后,即可设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这是否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药店买奶粉,首先要看看该药店是否有牌照?

  据了解,老百姓大药房在今年7月份就专门设置了奶粉专柜,引进如惠氏、雅培、合生元等品牌奶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行政拓展总监杨震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店是否卖奶粉是一种市场行为,至少目前在广东,药店卖奶粉并没有所谓的牌照。只要取得工商部门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而且里面的经营范围包括奶粉一项,即可销售。“当然,要增加奶粉一项则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

  而记者从北京一家药店了解到,卖奶粉也不需要牌照,做法和广东一样,只要工商许可即可。“据我们了解,进药店销售的奶粉,主要采用专柜销售模式,部分药店还会试点使用ATM自动售货机销售,只有商务部要求试点奶粉ATM机的才需要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上述药店有关负责人说。

  卖奶粉是否需要特殊的牌照,目前并无细则,但有奶粉商估计,以后极有可能像发牌一样管理药店奶粉业务。也就是说,以后消费者有可能要先看准有无牌照再买。

  2问

  能否刷医保卡买奶粉?

  对于部分进驻医保定点药店销售的奶粉,消费者又能否刷医保卡购买呢?

  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对医保定点药店销售食品的管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医保定点药店是不允许经营食品的,而其他的非医保药店在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即可以销售食品类产品。但像广州,并没有类似的规定。

  尽管如此,可以确定的是,目前消费者买奶粉并不能刷医保卡。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多家药店均表示,根据规定,医保定点药店销售食品的时候必须用物理间隔隔开,而且还要单独收费。

  3问

  在药店买奶粉更便宜?

  有消费者担心,药店是按照药品的高毛利率来考核的,像奶粉这种低毛利率的快速消费品会否在药店卖高价?

  昨日,记者在江南西路的一家药房看到,有的品牌的奶粉价格与超市一样,如900克装的惠氏幼儿乐与超市同样卖158元;但有的则作促销相对便宜,如900克装的雅培喜康力,则比超市的售价便宜约17元。

  杨震表示,自从发改委调查了奶粉价格垄断后,厂家已经没有统一控制定价,药店拥有定价自主权。“我们在制定药店销售的奶粉价格的时候,是参考了周边商超和母婴店的奶粉价格后,再下浮一定的比例进行销售,价格应该是略低的。”

  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浩涛对记者坦言,药店卖奶粉实际上并不为赚钱,为的只是丰富母婴产品线的品类,从而拉动其他产品的销售,例如准妈妈来药店买叶酸之后,以后小孩出生了还会来药店买钙片、买尿布、买奶粉,因此不会定高价。文/图 记者 陆志霖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北京80家食品企业尝试供销新模式
下一篇文章:高端餐饮消费降三到四成 五星级酒店推十元点心揽客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