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卫生计生委回应第一口奶:将依规定从严查处
来源:中国广播网 冯会玲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有媒体曝光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接受奶粉厂家贿赂,垄断新生婴儿吃的第一口奶,以达到让新生儿产生依赖的目的。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替代品,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说,各地应积极倡导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应让孩子第一口吃到母乳,母乳代用品在医疗机构有着严格的限制。

  邓海华:“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张贴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母乳代用品。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和婴幼儿家庭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母乳代用品提供给孕妇及其家属。”

  邓海华强调,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邓海华:“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据《医 疗机构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降低医疗机构评审等次,追究相关责任。对于 涉及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众网友晒中秋福利 烧饼蔬菜和面膜成新奇葩
下一篇文章:近半数受访者感觉月饼市场奢侈风收敛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