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食品安全财政投入要“稳增”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11日主持召开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安委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听取了食安委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汇报。
张高丽指出,必须重拳出击、综合治理,紧紧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活动。
要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要强化过程控制,建立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张高丽强调,要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并抓紧配套法规的修订,健全食品安全标准。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地方监管体制改革;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充实基层力量;建立食品安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张高丽要求,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承担主体首责,消费者主动参与、对自身负责,加快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汇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以食品安全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 焦点
1 监察部“加盟” 问责渎职官员
防范地方监管不力,有些地方已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观察到,新一届国务院食安委的成员单位,增加为20个有关部门。其中,看似与食品安全扯不上关系的监察部,也明确成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之一。胡颖廉认为,此次监察部“加盟”食安委,主要职责是问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官员,防范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渎职”,监管不力。
记者了解到,2012年,国务院出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后,不少地方政府已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综合目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安创建”考核内容,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有的还实现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国务院食安办的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共有3895名公务人员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2年,各地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公务人员增至8400名。2012年,因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等违法行为,监察部督促浙江、河南、四川、重庆、江西、河北六省监察机关对所涉及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失职失察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共有7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下一步,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继续配合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力度。
2 地方对食品安全要“守土有责”
监管体制改革从中央贯穿地方,北京16区县食药监局已挂牌
昨日召开的新一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张高丽强调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地方政府要“守土有责”。
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是《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然而,在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比如环境污染导致农产品种植污染等问题上,地方利益往往导致监管漏洞。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筹原分散在工商、质检、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食品安全“九龙不治水,相互扯皮”的局面得到改变。
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央热、地方冷”的现实问题,国务院又专门发文,部署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与中央保持一致,原则上分别于今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说,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已在积极推进,目前,至少有广西、甘肃、河北、山西、湖北、贵州等过半省份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开始挂牌运行并履行新职能。
截至9月10日,北京除完成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和食安办并轨运行外,16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部挂牌完毕;北京食药监管局计划,9月底前,各街道(乡镇)将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市、区县、街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还将分别加挂同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3 监管靠“摸看闻” 财政倾斜基层
平均每2名监管人员要监管200多个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在任国务院食安委主任的三年时间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讲过,现在各级财政都比较紧张,但食品安全工作投入要增加,在这方面多花钱是值得的,具有经济、社会和政治多重效益。
新一届国务院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也明确,要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而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矛盾突出。国务院食安办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获得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12.3万家,食品经营主体576.7万家,餐饮单位243万家,此外还有2亿多户农牧渔民和难以计数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全国各级食品安全专职监管人员约10.7万人,平均每2人要监管200多个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包括小作坊、小摊贩和农户)。
同时,基层执法机构装备落后,经费短缺,以及检验资源分散等问题更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中,47.5%的机构没有执法车辆,65%的县级机构没有快检设备,部分地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还处于“用手摸、眼睛看、鼻子闻”的落后局面。
胡颖廉说,正在进行的地方食药监机构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在基层,工商、质检、食药监三个部门的人财物划转难度较大。比如人的问题,工商部门的人比较多,但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局后,多少人随之划转?甘肃省的食药监机构改革,从工商划转了约1/4的人员,但广东省的机构改革中,仅有约1/10的工商执法人员被划转。再看检测设备,地方质监部门的检测实力较强,但机构改革过程中,质监部门称,自己的设备是综合性的化学检验检测设备,不能随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局而划转。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食安委已下达要求,食安办要针对地方食品安全机构改革中反映的人财物划转难度大、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 背景
●2007年8月
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组长。
●2009年2月2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定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同时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2010年2月9日
我国食品安全高层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主任。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