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缺失(各抒己见)
最终损失的也会是利益
三鹿事件暴露出的众多缺陷中,笔者认为缺德是根本,其它还在其次。
许多人认为,三鹿事件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监管不力,一种与食品风马牛不相及的化学原料被刻意添加到食品甚至是婴儿食品中,而且还被看做是行业的潜规则,已经添加了有些时日,我们的监管部门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加强监管,并加强处罚力度非常必要。
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也的确这样做了,该免的免,该撤的撤,该抓的抓了,力度不可谓不大。而且,质监部门甚至每个厂都派了人,严防死守,确保今后生产的奶制品安全。
作为亡羊补牢之举,这些措施很有必要。而且我相信,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三聚氰胺应该不会再出现,消费者尽可以放心喝奶。
但是,加大了监管和处罚力度,今后我们的食品安全就真能让人一劳永逸地放心吗?至少笔者心里没底。早在三聚氰胺之前,苏丹红、福尔马林甚至敌敌畏这些绝对不该混入食品的东西,就已经污染过我们的肠胃。而且每次我们也都有亡羊补牢之举,也抓了人,也免了职,处罚也不可谓不严。可结果如何?三聚氰胺还不是大规模地混到了奶里去?由此推论,以往对苏丹红事件的加强监管和严肃处理,虽然挡住了苏丹红,但没挡住三聚氰胺,那么,今天我们在三聚氰胺上下的功夫,就能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四聚氰胺”、“五聚氰胺”吗?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那必须是以找到病根为前提的,否则我们就会落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困境,就会出现才治了苏丹红,又冒出三聚氰胺,会让我们不停地在有毒化学物质上跌跟头。
那么,解决问题的根本着力点应该在哪里?笔者认为在完善长效的监管体制的同时,还必须在道德层面下力气。
搞企业的都会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没有错,但它必须有前提,那就是不能违法、不能没有道德的约束,否则就会蜕变成唯利是图。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追求利润的前提是不能违法。如果企业经营者最低限度能够做到守法,监管就会轻松一些。如果市场经济再成熟一点,上升为“道德经济”,每一个经营者不仅守法,而且缺德不犯法的事也不做,监管就会更轻松。
所以,三鹿事件让我们看到的短腿正是一个“德”字,一个人成为经济人而不是经济动物,关键就是要有起码的道德标准,甚至是高于普通人的道德标准。如果有了起码的道德标准,我相信,企业宁可倒闭也不会往孩子奶瓶里掺毒的。
企业道德意识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社会工程,是靠简单的监管无法实现的。还要靠教育,靠信仰,而在初期,乱世用重典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而且,企业的法律、道德意识提高了,我们的经济会发展得更好更快,因为那样我们的监督和监管成本就会大大降低。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在国外旅行的一大感受是交通警察少。而在国内,几乎每个红绿灯下都有警察不说,还有国外听都没听说过的带红箍的大量交通协管员。别以为警察和交通协管员多了是好事,无形中我们为自己欠缺的守法意识付出了更大的社会成本,而这些钱最终还是要我们自己出的。
回到三鹿事件,每个企业都派驻监管人员,甚至上了价格不菲的检测设备,这无形中增大的成本,降低的恰恰是企业的竞争力。所以,别以为道德缺失仅仅是道德层面的事情,它最终损害的也会是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