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南京:居民擅养鸡鸭最高罚50元/只 市民纷纷举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黄鹂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南京城管部门要求居民在4月9日晚12点前自行处理掉自家养的家禽,但截至11日,仍有不少居民没有处理掉自家养的鸡鸭。城管部门表示,逾期没处理的,将可能面临每只20-50元的罚款。

  城管表示,今起还将加大巡查,逾期没处理的,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六款,将可能面临每只20-50元的罚款,希望市民理解。

  在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的官方微博中,有不少市民留言举报某小区内有人养鸡鸭,至今未处理的情况。截至11日,类似举报多达几十条。

  目前,南京工商部门已对全市329家农贸市场、791户活禽经营户进行逐一检查,取缔了22个马路市场活禽交易点。市工商局将对停止销售的经营户数和禽类数登记造册;做好暂停交易的善后处置。(黄鹂)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官方明确病前一周接触过禽类者为感染H7N9高危人群
下一篇文章:食药总局三定方案初定;食品安全监管设3个司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