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牛奶免检包装未及换 质检局还处过渡期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牛奶仍“免检”?包装未及换 为避免企业现存的包装被浪费 2008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违规

    昨日,市民王女士向早报反映,前天她在超市买了一箱牛奶,回到家后发现产品包装箱上赫然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六个大字。王女士觉得很纳闷,国家质检总局不是在9月18日就已经发布公告取消国家免检了吗,怎么现在买的产品还印有“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呢?

    商场:仍有许多免检奶

    昨天,记者在岛城几家大型超市调查发现,市民王女士反映的情况的确存在。记者发现天山雪纯牛奶的包装袋上都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六个大字。另外,个别超市销售的蒙牛、伊利等品牌的牛奶包装箱上也印有“国家免检产品”字样,记者看到蒙牛乳制品的国家免检产品介绍:证书编号(2005),国免字(150230905),有效期: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此外,记者还在部分奶粉的包装上也看到了“国家免检产品”标志。这些牛奶和奶粉的生产日期大都在9月下旬到10月上旬。当记者问超市相关销售人员时,她们都表示不清楚。对此,消费者方先生认为,既然国家质检总局取消了“国家免检产品”的称号,生产厂家就应该马上停止,这样才能让老百姓相信企业,否则总是感觉像被忽悠。

    质检局:还处于过渡期

    对此,市质检局张科长告诉记者,国家质检总局9月1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质监局切实落实《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的公告》。通知要求,自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99号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不得再开展含有免检内容的广告等宣传活动。但是考虑到企业的现存包装浪费问题,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为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否则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李彦宏)

    据《北京晚报》报道,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批批检验。符合限量值规定的,须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能重新上架销售。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外行称中国乳企销售将倒退两年
下一篇文章: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等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