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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现职业购买人 专盯食品硬伤借机索赔
来源: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2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2斤肉馅、5块蛋糕、几听啤酒、1斤蔬菜……这些超市中最常见的食品,成了一些人向商家要求赔偿、并以此获利的目标。

  这样的人,现在已经有了一个专门的称呼——“职业购买人”。

  记者近日从工商部门获悉,“职业购买人”几乎人手一本食品安全法规,整天泡在超市里,一旦发现食品存在过期、标签不规范等问题,他们便立刻冲上去把“猎物”买下来。

  他们与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以王海为代表的“职业打假人”目标不同,却有着殊途同归的获利路径。区别在于:王海们的目标为假货,对准的往往是重视声誉的品牌厂商,获得索赔经常是通过法院诉讼完成。而“职业购买人”专门买存在问题的食品,不希望通过耗时费力的法院诉讼求得赔偿,他们的目的简单明确:“超市经营者,你摊上事儿了!”

  案例

  他们随身带着《食品安全法》

  讲述人: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工作人员赵云莲

  近期,辖区数个超市连续发生这类投诉和举报。我在所里负责经济案件查处,印象最深的是一位东北口音的30多岁男子孙某(化名)。去年他从某大超市购买了几听国外品牌的啤酒,到工商所来投诉商家。原因是啤酒的中文标签上没有标明“贮存条件”。

  一般商家和消费者都知道,进口商品须有中文标签,可是中文标签上应该有哪些内容,却不是十分清楚。而孙某掏出一厚本浅黄色的法律法规读本,书上已被各种彩色笔标注得花花绿绿。孙某翻到《食品安全法》一章,指着上面的条款说,第42条明确了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应当标明9类事项,其中第6项就是“贮存条件”。因此,超市销售的进口啤酒中文标签上没有标明“贮存条件”,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

  孙某是典型的“职业购买人”,一本书、一杯水、一个录音笔,他就能在工商所“反客为主”,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让常年办案的工商人员都为之惊叹。

  根据孙某的投诉,工商局按照程序专程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去进行调查取证,最终的结论是进口食品也须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孙某确实抓到了商家的“毛病”。最终,商家因违规被处罚5万元,而孙某也获得了2倍的赔偿。

  其实,像孙某这样的“职业购买人”还有不少。他们整天在超市里转悠,查找超市中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硬伤”,他们丝毫不怕经营者认出来,相反还希望商家熟悉他们,了解他们的办事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下次发现问题时,他们就不用再投诉或举报,很快就能和商家达成协议,拿到现金“赔偿”。

  从某种意义上说,“职业购买人”不仅普及了法律法规,也促进了商家规范和守法经营。

声音

  超市时常遭遇过度求偿

  “动不动就提出10倍的赔偿金,或者非说食物有异味,变质了……”一家超市负责人则向记者大吐苦水:“我们时常会遭遇过度求偿的情况。”

  昨天,通州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 仅去年一年,就接到了来自“职业购买人”的40多起消费申诉和30多起举报。其中,一上来就亮明“职业购买人”身份的有近20人。而在房山工商分局,一位工商干部说:“有些人平均一两个月就见几次面。”

  记者了解到,“职业购买人”中很多都是超市原来的促销导购人员,对超市情况非常了解。而最让超市等经营者叫苦的是,一些“职业购买人”经常提出过度求偿的要求,涉嫌干扰超市正常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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