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须符合新标准
■本报记者 姚 敏
期盼新年食品吃得放心和安心无疑是消费者的心声,今年发布的多项食品新标准将于明年起正式实行。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对于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其中“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应当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2012年12月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将成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农业部有关人士表示,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这也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之前农药残留标准并存、交叉、老化等问题,实现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合并统一。”中国人民大学农业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该标准发布后,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明年还将陆续发布和实行多项新标准,‘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而且有明确的时间表。”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卫生部已经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此外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将尽快发布施行。同时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到2013年底,要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到2015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整合和废止工作,修订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专家认为,新标准的陆续实施,将为规范和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定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