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款高端篮球鞋,在国外卖是双气垫,到中国卖就变成单气垫,还生生贵出500元——近日,因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耐克公司被罚款487万元,据说这也是国内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恶行开出的首张罚单。
处罚当然大快人心,不过,几百万元的罚金虽然听上去不是个小数目,但恐怕很难罚得财大气粗的耐克肉痛。事实上,这些年,洋品牌明目张胆“欺负”中国消费者的事儿屡见不鲜。翻翻新闻,从洋奶粉到洋快餐,从洋汽车到洋数码产品,从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再到召回待遇,中国消费者几乎时时处处都遭遇过“另眼相看”。
洋品牌一到中国就有恃无恐“变质”,自是因为有空子可钻,最大的空子就是国内标准滞后、市场监管不严、违法成本过低。有的东西在国外已经明令禁止添加或有严格上限,在国内却迟迟无法可依或标准放得太宽。对质量问题及欺诈行为常常是民不举官不究,“重罚”的例子很少见,更不要说“封杀”了……正因为如此,洋品牌每每被抓住辫子,态度都异常强硬,习惯性地以“问题产品未在华销售”、“产品符合中国标准”、“赔偿及召回不包括中国”等说辞搪塞,毫无诚意、歉意可言。
一面是争着抢着进入中国市场,一面又对中国消费者分外傲慢,洋品牌有这样的臭毛病,很大程度上也是被一点点惯出来的。因为“崇洋崇贵”心理作怪,一些地方和部门一度对洋品牌大开绿灯,给予“免检”之类超国民待遇。许多消费者一直下意识仰视“大牌”、迷信“大牌”,有时明明被坑了,却不敢也不会维权,甚至还觉得可能是买到了“假货”,真的洋品牌是不会出问题的。这样的管理态度和消费观念,很容易导致洋品牌恃宠而骄、得意忘形,对中国消费者失去应有的尊重。
无论多么“大牌”,都必须让它明白,照着规矩、摸着良心办事是起码的,看人下菜碟,把消费者当“冤大头”,获利一时,终究会砸了自己的饭碗。这点道理并不艰深,实践起来却不容易,既需要消费者有意识、有勇气去维权,也需要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共同为之撑腰出头。因此,重罚“双重标准”,不应是偶一为之的“敲山震虎”,更应成为一种常态、一种惯例,让不规矩的洋品牌也真正吃到苦头、买到教训。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