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茜 记者惠庆莲 发自陕西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四项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是强化组织,落实监管责任。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实行假日工作责任制。针对餐饮服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节假日庆祝活动、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等特点,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明确重点检查项目,确保饮食安全。对从业人员进行节前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根据不同岗位对员工进行培训。严把采购进货关。节日期间使用的所有原辅料都必须逐项进行审核、验收、登记,按有关要求索取生产单位、供货商的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加强餐具消毒工作。
三是切实强化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各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省食品监督所。
四是加强宣教防范,营造食品安全氛围。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介,采取发放宣传单、举办培训班、街头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
《通知》下发后,为促进和检查各单位的落实情况,9月27日,由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彦保带队,对餐饮企业进行了抽查,检查组在位于雁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一家饭店,先后对后厨、消毒间、凉菜间等重要操作间进行了检查,并针对紫外线灯安装不合理、店内无安全专员巡查等部分问题一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