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湘潭52位食用米粉中毒村民脱险 原因近期将公布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中新网长沙9月12日电(记者 李俊杰)记者12日从湖南省湘潭县县委宣传部获悉,昨日上午8时许,该县中路铺镇52位村民早餐食用米粉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后被送往医院,初诊为食物中毒,目前已全部脱险,身体暂无异常。当地疾控中心已提取样本进行检验,具体中毒原因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该县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组织多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 

  湘潭县委宣传部称,截止12日下午17时,中毒的52人得到妥善治疗,均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导致此次中毒事件的米粉产自当地的一家作坊,这家作坊卫生条件较差,未办理健康证明和相关证照。随后,该作坊老板被公安机关控制。 

  湘潭县疾控中心初步认为,此次事件为食用细菌含量超标的米粉引起的食物中毒,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化验分析,结果近期将公布。 

  湘潭县委宣传部还称,因食用米粉中毒,湘潭县还是首次发生。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湘潭县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行动。 

  为了加强米粉的市场管控,中新网记者了解到,距湘潭不远的湖南省会长沙,即将实行米粉“随附单”制度,“随附单”相当于米粉的身份证,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以一目了然地获悉米粉流通信息,确保产品可以跟踪、溯源。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食品质量检测结果安徽宣酒消失成谜 追踪下重上榜
下一篇文章:荫士安牵头负责项目遭蹊跷删除 合并试验说法存疑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