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纸桶包装物荧光物质超标 方便面纸桶安全引争议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最近,多个知名品牌被卷入食品包装物不安全风波。有消息称,日前几大食品企业联合起来,集体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交紧急报告,恳请“国家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给中国食品工业带来严重损害。”

此前有报告称,统一、康师傅、今麦郎、香飘飘等品牌方便面的纸桶包装物荧光物质超标。

该报告发布后,涉事企业均不认可上述调查,并纷纷发表声明称其产品包装物“符合国家标准”。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和中国饮料也均发表声明力撑行业,宣称“奶茶纸杯外层荧光性物质含量超标”事件属误读。

企业呼吁政府调查

日前,针对被指方便面纸桶“荧光物质超标”,多家涉事企业均发表声明,宣称“符合国标”。

记者昨天获悉,为求得清白身,8月13日,几大食品企业聚集起来,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交紧急报告,吁请国家相关部门深入调查,还原真相,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给中国食品工业带来严重损害。记者昨天就此消息向统一、康师傅、今麦郎求证,不过,截至记者交稿时,只有统一企业给记者回复,证实确向有关部门作汇报并建议查明事实。

“超标说”为误读?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检测报告发布后,方便面食品的行业协会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以及中国饮业工业协会均站出来力撑行业。

8月9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面制品分会强调,方便面容器可以确保安全。“目前我国的所有方便面纸质容器内层与食品接触的纸碗、纸杯均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不存在‘污染’或‘致癌’等问题。”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也力挺原浆纸纸杯,宣称“奶茶纸杯外层荧光性物质含量超标”事件属误读。据该协会称,目前针对奶茶固体饮料纸杯的食品安全要求,应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1680-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该标准明确规定适用范围为:直接接触食品的各种原纸,包括食品包装纸、糖果纸、冰棍纸等。“在我国,直接接触食品的内层纸杯,应使用原浆纸,严格执行gb11680国家标准。”

发布者身份遭质疑

记者发现,在此次事件中,包括相关行业协会和多个品牌食品企业,均对发布此次检测报告的主体——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资质、身份和动机提出质疑。

在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发表的声明中,就隐晦地提出,“食品安全警示信息请以国家认可的组织或部门发布为准。”

多家涉事企业的声明中,也都或明或暗地表达了对发布上述调查报告者的质疑,认为该调查报告非官方、权威检测发布。有业内人士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为香港地区注册的社团,没有在国家民政部备案,不具备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资质。

上述业内人士还质疑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涉嫌违法经营。“此次报告结果出自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共同组成的调查小组,但‘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正是董金狮本人。而且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办公地址、电话均相同。”

有观察人士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给消费者一个正确的指引。同时,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国家有关方面也应补漏拾遗,制定出纸桶纸杯内外双层纸各自相应标准。

(南方日报记者 欧志葵 实习生 陈语海)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中科院教授称炒菜时盐会分解 被指反常识(图)
下一篇文章:新京报评论:拒吃鱼翅怎么成了一种“浪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