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制假售假严重 夸大宣传泛滥 商务部立项规范酒类行业流通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6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张燕 近日,国内贸易标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工作会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来自行业协会,大专院校,酒类生产、销售、营销策划,电子商务等行业的7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达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国内贸易标准制定计划以后,起草工作已有计划的展开。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酿酒行业总产量达到7103万千升(含饮料酒及发酵酒精),全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699亿元,实现工业销售产值6489亿元。

    这一数据说明当前酒类市场十分繁荣,但繁荣的背后难免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酒类流通领域。例如制售假冒伪劣酒,危害消费者权益和生命健康;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缺乏诚信;缺乏经营服务规范,不利监管;酒类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不健康,酒类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等等。各级政府及相关的管理部门也高度重视这方面的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酒类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等文件,但缺少专门针对酒类流通服务的标准,使得酒类经营者缺少规范行为的依据或指导。

    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保障酒类行业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推进酒类行业公平交易;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酒类商品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预防和打击制假售假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经营制度;促进酒类商品的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倡导以"科学饮酒、理性饮酒、文明饮酒"等为基本理念的酒类消费文化;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市场上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好酒。

    据了解,《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标准的主体部分将分为:条件、经营、服务、酒类保护、酒类信息、宣传、责任等几个部分。其中:"条件"部分,主要是提出有关经营资质的要求和有关经营设施的要求,有关经营场所方面则要求按照SB/T 10391和SB/T 10392执行;"经营"部分,主要从采购、分装、标签、储运、销售等环节明确了规范化要求,其中有关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内容,参照已颁布的标准;"服务"部分,主要从售前、售中、售后三个不同阶段提出要求,其中售后服务应为重点;"酒类商品保护"部分,主要提出了从专利保护、品牌保护、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对可能发生争议的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流通信息"部分,重点强调流通信息登记和可追溯查询的要求,同时也提出了对有关信息进行监测与分析的要求;"宣传"部分,针对酒类广告、酒文化宣传、年份酒等问题提出要求;"责任"部分,强调的是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诚信经营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参加此次会议的代表对标准条文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制定该标准意义重大,对我国酒类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英媒踢爆可口可乐 疑致癌物中国产品含量为美14倍
下一篇文章:康师傅废弃茶叶被曝转手 回应称配合政府调查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