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20日,广州市质监局根据新快报记者提供的线索,对番禺区的广州美味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极”)和萝岗区的广州市沁香源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香源”)涉嫌使用非食用盐制造酱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昨日,质监局通报最新调查结果称,“美味极、沁香源2011年迄今所生产的酱油与其所进食盐比例相差过大,涉嫌存在使用非正常渠道购入食盐生产酱油的行为。”
质监部门指出,就目前调查看,美味极、沁香源均为酿造酱油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执法人员联合盐业公司、打假办等分别对其生产车间及仓库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非食用盐。
市质监部门执法人员了解到,美味极今年以来共生产47.1吨酱油成品,现场检查时,成品仓内有225箱共计1.5吨成品酱油。对该公司食盐进货记录查验,2011年9月1日进货精盐0.4吨、2012年6月5日进货精盐1吨,共计1.4吨。该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其他食盐进货单据。此外,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督处处长李红兵介绍,“美味极”公司反映,他们的食用盐数量和产量不匹配原因是,酱油部分是采购半成品酱油再加工,部分是从盐业公司采购食用盐酿制。对此李红兵表示仍需核查。
质监部门对沁香源调查发现,食盐进货及库存单据显示该公司2011年12月31日库存精盐6.25吨、2012年4月和6月分别进货精盐2吨和5吨,目前该企业仓库库存精盐1.5吨。
质监局明确指出,“酿造酱油里,一般食盐含量为16%-19%,美味极、沁香源2011年迄今所生产的酱油与其所进食盐比例相差过大,涉嫌存在使用非正常渠道购入食盐生产酱油的行为。”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美味极、沁香源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生产,查封企业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并对酱油成品抽样送检,同时,要求该两家公司立即通知各自经销商暂停销售问题产品,并联系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