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胡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农村小餐饮、“农家乐”、农村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指导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是,由于农村餐饮业多、小、散、低现象严重,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淡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国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指导意见要求,要建立以县为监管中心,以乡(镇)为监管前沿,向村辐射延伸的县、乡(镇)、村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逐步实现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对于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小餐饮和“农家乐”满足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的特点,强化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频次,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以及就餐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严格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行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指导意见强调,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合作,督促农村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品种,要加强农村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报告指导制度,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