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山东公布三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6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据新华社电 1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件的判决结果,其中包括两起非法经营“瘦肉精”案和一起销售有害食用油案。 

  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范光将国家禁止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配制成饲料添加剂出售给山东利津、广饶等地的养殖户,导致大量使用“瘦肉精”喂养的肉用牛羊流入市场,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此外,2009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卞延磊联系卞延珠非法代销加工的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饲料添加剂4752斤,涉案价值102680元。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李昊庆先后将9924斤劣质油按照1比4的比例与食用豆油勾兑后作为散装食用豆油销售给他人,销售总金额250581元,构成销售有害食品罪。肥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南京“新型地沟油”去向成谜 官方表示无法彻查
下一篇文章:中国每年因吸烟致死人数破百万 禁烟应学查酒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