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烟台市政府首度回应苹果“加药果袋”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6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国网6月12日讯(记者 宋韶辉)6月11日,媒体曝光烟台苹果主产区部分果农使用加药果袋,事件一经披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中国网记者迅速联系了烟台市委宣传部了解详情,以下是烟台市政府对此事的首度回应。据悉,针对此事的新闻发布会最快将于今日举行。以下为回应全文: 

  烟台市政府首度回应—— 

  采取得力措施 切实保障苹果生产质量安全 

  苹果是烟台农业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多年来,烟台市通过高起点推进苹果标准化生产,着力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不断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推进苹果质量认证等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升烟台苹果的品质。先后牵头制定了“原产地域产品 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苹果”以及“无公害农产品 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奠定了苹果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依托《烟台苹果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业部水果标准园建设、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示范县等项目的实施,先后建设市级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116个,农业部水果(苹果)标准园建设项目县6个,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县5个,全市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发展到180万亩。 

  2010年,烟台市农业部门发现个别果农使用药物套袋,所用药袋是将农药稀释后,利用改进的果袋机滚动涂抹在果袋内袋上。经检测,内涂的农药为退菌特和福美胂,此两种农药没有取得在果袋上的使用登记。本着对产业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烟台市明确禁止了药袋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0年,烟台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基地投入品定点专供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同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查禁药物果袋的生产和使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和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执法行动,有效的净化了农药市场,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从检测情况看,烟台市苹果质量总体是安全的,是有保障的,2010年和2011年,农业部两次对烟台苹果质量进行了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监测,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2011年出口的7100批次,21.7万吨苹果,没有发生一起因质量安全问题出现的贸易纠纷。昨天,全国各地果品批发市场均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烟台苹果。 

  今后,烟台市将一如既往,一以贯之,继续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果品主产区的果袋和果袋纸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对生产销售药袋的,一律责令停产、没收产品和生产设备,吊销证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二是对个别违规使用药袋的果园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组织力量对目前库存苹果进行全面抽检,若发现农残超标,果断处置,坚决不允许流入市场。三是市里将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市药袋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新华社发文批依云六上黑榜 标榜高端高质量遭疑
下一篇文章:沃尔玛陷致病猪排门 问题猪牛肉已被销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