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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追问食品安全新政:食品添加剂 不加不行吗?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染色馒头 

  媒体和民众为何都对“食品添加剂”谈虎色变?究其原因,是部分不良食品生产经营者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添加非食用添加剂造成的。为了让老百姓更加放心,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出台了一系列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实名购销制度、更为严格的准入制度、“黑名单”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连带责任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力求让百姓在“吃得安心”同时,也对食品添加剂有一个更加理性的认知。 

  VCR: 染色馒头事件,很多消费者一定还有印象。上海部分超市颜色鲜艳的玉米馒头原来并非是玉米面制成,其中被检出有非法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黄。柠檬黄是什么?对身体有什么害处?曾经一度这种食品添加剂引起了消费者的疑虑,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生产馒头的厂家操作很不规范,随意使用添加剂,一位工人说,自己绝不会吃这些馒头:“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到底食品添加剂是不是这么可怕?它有哪些危害?食品不加添加剂不行吗? 

  “食品添加剂”到底是啥? 

  高潮东:老百姓对于食品添加剂的担心是否必要?关于食品添加剂我们出台了哪些新政?针对今天这样的问题,我们请到了国家食品安全中心王竹天教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以及媒体观察员王志安。 

  孟盛楠: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究竟什么叫做柠檬黄? 

  王竹天:柠檬黄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我们国家,它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来使用的。特别是黄色的饮料或者糖果,大部分使用了柠檬黄。 

  高潮东:柠檬黄只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您也给大家明确一下概念,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王竹天: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添加剂不仅保证食品色香味俱全,同时也能延长保存时间,保证营养成分不流失。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就不可能在超市里买到食品。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食品添加剂还是必不可少的。 

  “食品添加剂”是否危害健康? 

  高潮东:馒头当中必须要添加柠檬黄吗?我们喜欢白馒头。 

  王竹天:国家规定在馒头中不允许添加柠檬黄,并不是柠檬黄本身具有危害性。柠檬黄作为食用色素来讲是非常安全的。上海玉米馒头事件,我们主要追究的是它滥用添加剂、利用柠檬黄的染色作用使馒头看起来像玉米面做的,这是欺骗行为,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但不是食品安全问题。 

  高潮东:即使食用过量的添加剂也不会对健康造成威胁吗? 

  王竹天:我们所有的添加剂,在进入市场之前,国家都要进行非常严密的评估,确认对人体无安全隐患后才被批准使用。换句话来讲就是,国家在某一种物质进入食物链以前,就已经留有足够的安全剂量。 

  高潮东:这个量大致是什么范围?我们吃多少掺有柠檬黄的馒头才会危害到健康? 

  王竹天:有关部门在制定标准过程当中,会找到量的依据。(这个量保证)不同类型人群,不管种族和年龄,在这个每日每公斤体重的量范围以内,一辈子吃这个东西,也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比如利用小鼠实验得出的每公斤体重致毒剂量,在人类食用标准中要再除以50至100倍的安全系数,这已经是相当安全的做法。而且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使用限量之外,还要求食品生产商在使用添加剂时,“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如何治理“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王志安:馒头是大家非常常见的大众食品,以前没有进入工业化生产,都是老百姓自己在家里蒸,在没有任何添加剂的情况下,最多可以保存三天。但是现在馒头进入工业化生产,从制作、运输到销售要经过相对比较长的周期,必须要放一些添加剂或者防腐剂。但是哪些是可以放的,哪些是命令禁止的,国家是否有这样的相关规定? 

  王竹天:有,国家有一个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规定非常详细。另外,国务院也印发通知要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首先,要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行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要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购销实名制、质检制度等。 

  第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及新品种的许可管理。卫生部严格控制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准入,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监督管理。此外,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惩罚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苏丹红:“非食用添加剂”有何危害? 

  VCR: 咸鸭蛋的蛋黄呈现鲜艳的红色,这种鸭蛋被称为“红心鸭蛋”。很多人还记得,几年前正是这种红心鸭蛋被检出含有非食用化学物质——苏丹红,一时间引起公众恐慌。苏丹红本来不是食品添加剂,却被非法添加到鸭子的饲料里。鸭蛋的卖相虽然好了,消费者的健康却遇到了风险。 

  高潮东:苏丹红这个概念在好几年之前就被大家熟知了,但是到底什么是苏丹红?还是请王教授为我们解释一下。 

  王竹天:我想声明一下,苏丹红不是食品添加剂,它是一种工业染料。比如说工业油漆、服装,或者纺织、建筑涂料,都有可能用到它。它是不允许使用在食品中的。为什么食品添加剂会引起人们的恐慌,从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概念混淆,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统称为“添加剂”。其实这二者完全不同,食品添加剂是经过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评价后允许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也是国际通行作法,按规定使用不会有损身体健康。而非食用物质是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是有害的。 

  高潮东:我们现在知道苏丹红是不能食用的,如果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什么伤害? 

  王竹天:红心鸭蛋事件之后,卫生部组织一批风险评估专家,就是想了解当时案中的苏丹红剂量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后来卫生部专门为此发布公告,到目前为止这个剂量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高潮东:吃苏丹红都没事吗? 

  王竹天:不是说吃苏丹红安全,毕竟有关部门已经通过动物实验证实,这种物质对动物有致癌作用。 

  高潮东:有得癌症的机会? 

  王竹天:对,只是此次事件当中,我们摄入的量少、时间短,不足以对我们健康造成威胁。但是苏丹红有致癌风险,不管量大量小,我们都不能把风险引到食品安全中来。 

  高潮东:有没有一个确切量的标准?吃多少、或者多长时间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王竹天:根据案发检测报告显示,这样的鸭蛋即使吃100个都不会有危险,因为苏丹红含量少。但正如我刚才所说,不能因为含量小就忽视它的危害性,毕竟它是非法添加物,对人身体有害。所以我们必须要杜绝这类事情发生,把食品安全的风险降到越低越好。 

  高潮东:其实大家比较担心、比较困惑的是,苏丹红作为工业染料怎么会进入鸭蛋里?是不是我们相关部门监管不严? 

  马勇:我觉得,这里面有监管部门失察的责任,但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很多消费者觉得鸭蛋心越红品质越高,导致非法者在利益驱动下,给鸡鸭饲料中添加苏丹红,改善产品卖相,自然利润高涨。站在监管部门的角度去看,监管也存在很多无法预测的因素,政府只能规定哪些可以添加到食品中去,剂量限定多少,但是个别农民或农场主把非食用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的物质添加到食品中去,这是无法预测的。 

  王志安:政府部门要对苏丹红进行检测,其前提是要先知道食物里含有苏丹红,否则大千世界里有毒物质众多,想做到一一检测是不现实的。所以大家现在存有一个误解,就是只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就不会出现问题。事实上食品安全的监管主要靠企业自检,政府监管只能做补充,如果把重心放在政府监管上,不但成本高,而且效果差。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法律是世界上最严的。 

  高潮东:虽然不安全的食品占的比例少了,我们还是要做到零容忍,最好是零事故。在添加剂这方面,相关部门出台了怎样切实可行的新政呢?

 鸭蛋黄加入苏丹红后呈现鲜艳 

  马勇:近两年,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各个涉及到的监管部门,特别是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后,把打击食品中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一是加强了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查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二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的源头治理。卫生部发布了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高潮东:有些人一直持有一个观点,现在政府是不是对那些非法商人太过宽容,能不能做到零容忍?一旦违法就让你倾家荡产。 

  王志安:我觉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是恶意添加。拿三氯氰胺为例,三氯氰胺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不法商贩为了提高所谓的蛋含量,随便添加,结果导致婴儿死亡,类似这种情况,应该严惩不贷。二是使用不当。有部分企业生产的食品中某种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但是对消费者健康影响非常低,这种情况应该罚,但不至于罚死。 

  高潮东:作为行业领导,马秘书长如果理解管理上的“严”字? 

  马勇:我认为刚才王先生的评论非常客观。我个人看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其实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法律是世界上最严的。我们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当中,对涉及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种各样的责任,包括你故意的和过失的,都基本上给予了我们能够承受的上限的处罚标准。特别是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如果现在企业再使用类似于苏丹红这样非食用添加剂,法律上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我认为,目前国家对食品安全事故法律处理的打击力度相当高。 

  高潮东:针对不法企业和个人,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对他们以后的行为有所制约? 

  马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一些专家学者包括食品企业共同拥护,要出台质量失信的黑名单。 

  孟盛楠:有这样一张黑名单,可能我们老百姓心里就更踏实了。 

  还“食品添加剂”一个清白 

  VCR: 对于老百姓来说,这些年听到的,大小食品添加剂事件似乎一桩接着一桩。早几年有苏丹红,近几年有三聚氰氨,这两年又出现了增肥木耳、漂白豆芽、瘦肉精、勾兑豆浆,乃至染色馒头、塑化剂事件。这些事件让老百姓多多少少对添加剂有点畏惧和迷茫,似乎一提到添加剂就意味着不安全。而事实上,食品添加剂在这些事件当中,更多成为了其它食品安全问题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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