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央视曝光病死猪肉售卖链条:变身腊肉腊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专家建议设立专门检测体系

  养猪场的病死猪上落满苍蝇、令人作呕,而经过不法分子隐蔽收购、屠宰、贩卖、加工等环节,这些病死猪肉摇身变成“腊肉腊肠”,流向老百姓的餐桌。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镜头画面触目惊心。据报道,去年福建警方连续破获多起屠宰、销售病死猪肉的案件。然而由于现行检测标准中不检测猪肉中的病菌种类及含量,病死猪肉的检测结果往往显示合格。对此,专家建议建立专门针对病死猪肉的检测体系。

  屠宰场臭气熏天

  去年7月,福建警方得到了一个屠宰并贩卖病死猪肉的线索。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的一片山林里,警方发现了这个隐蔽的屠宰窝点。不到20平方米的破旧小屋里放着屠宰生猪的刀具、案板等设施,有的死猪已经变质,猪肉恶臭难闻,屠宰的病死猪肉,满满地放在隔壁房间的大冰柜里。据黑窝点老板刘永和交代,2009年以来,他一直从一些生猪养殖场或者猪贩子手上收购病死猪进行屠宰。

  随着调查的深入,福建警方发现,除福州外,福建省莆田、泉州等地也存在屠宰、制售、贩卖病死猪肉的情况。而且,作案人员从收购、屠宰、贩卖、加工、销售,每个环节都是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贩卖获利翻番

  以莆田市贩卖病死猪肉案件为例,不法猪贩陈开梅、林斌霞夫妇,以每头20元至50元的价格,从生猪养殖户手里收购病死猪;屠宰后,再以每斤2元到3元的价格,卖给肉贩子陈金顺;陈金顺又以每斤4元到6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给吴鸿等肉制品加工窝点,加工点将病死猪肉经过腌制处理做成腊肉腊肠后,以每斤13元的价格批发给一些小摊贩,或者直接卖给消费者。这其中每个环节,不法分子获得的利润率都超过100%。

  据悉,从2011年7月以来,福建警方集中打掉6个制售、贩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查扣病死猪肉及制品130余吨,查明涉案病死猪肉500多吨,病死猪肉制成品如腊肉腊肠等100多吨。

  专家认为,病死猪肉中存在的病菌,特别是一些人畜共患的病菌,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更为直接。根据农业部2009年发布的人畜共患病名录,人畜共患病有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猪Ⅱ型链球菌病等26种。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称,2005年,猪链球菌病在四川爆发,有600多头猪病死,204人患病,38人死亡。

  送检显示合格

  警方指出,对病死猪肉的检测鉴定也成为办理案件的一个难点。以福州警方查获的刘永和等人制售贩卖病死猪肉案件为例,警方向农业部门送去7份经犯罪嫌疑人指认为病死猪肉的样品,但检测结果却显示合格。

  据介绍,目前检测机构对猪肉检测执行的基本都是2005年实施的《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检测机构只对样品的兽药、农药残留以及铅、铬、无机砷等单项理化指标进行检测,而不检测猪肉中的病菌种类及含量。这种缺少针对性的检测方式,往往导致明知是病死猪肉,检测结果却都合格。这直接导致对病死猪肉案件的处理缺乏法律支持,影响打击力度。

  对此,专家建议建立专门针对病死猪肉的检测体系。同时,要想彻底杜绝病死猪肉流入餐桌,还应该建立农业、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

  晨报记者 张璐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拉面黑幕:拉面剂具腐蚀性 商家称执行世界标准
下一篇文章:福建病死猪肉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