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警惕“高端乳品”炒作 牛奶、羊奶、水牛奶各有千秋(2)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专家提醒 一岁内婴儿禁喝鲜奶

  一些父母在孩子断母乳后或孩子能吃饭了以后,就直接给孩子每天喝些鲜奶。对此,张思莱表示,一岁以内的婴儿要禁止喝鲜奶;两岁以内的孩子也最好不要喝。

  卫生部颁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出1~3岁的孩子还应该吃配方粉。由于婴幼儿的胃肠道、肾脏等系统发育尚不完全成熟,给孩子喂鲜奶会产生很多危害。

  首先,鲜奶中某些营养成分不容易被吸收。比如,鲜奶的钙磷比例不合适,含量较高的磷,会影响钙的吸收,而高含量的酪蛋白,遇到胃酸后容易凝结成块,也不容易被胃肠道吸收。

  其次,鲜奶中的乳糖主要是α型乳糖,它会抑制双歧杆菌,并促进大肠杆菌的生成,容易诱发婴儿的胃肠道疾病。同时,鲜奶中的矿物质会加重肾脏负担,使孩子出现慢性脱水、大便干燥、上火等症状。

  此外,鲜奶中的脂肪主要是动物性饱和脂肪,会刺激婴儿柔弱的肠道,使肠道发生慢性隐性失血,引起贫血。还有,鲜奶中缺乏脑发育所需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将不利于大脑的发育。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人认为每种奶粉含的营养不同,轮换着吃最好。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人工喂养的宝宝,不建议频繁地换奶粉。小婴儿胃肠娇嫩,当孩子习惯某种配方奶,就不要经常换奶粉,否则容易引起孩子消化不良。

  1~3岁婴儿每天至少喝奶400毫升

  张思莱提醒,父母首先应确立一个观念,孩子是需要终生吃奶的,所以断奶之说并不准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出,1~3岁的孩子每天保证奶量是400~600毫升。

  虽然,《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出1~3岁的孩子还应该吃配方奶,不过很多家长还是认为给孩子吃鲜奶更为方便。专家提醒,到孩子两岁的时候可以由少至多地逐渐添加普通牛奶,到孩子3岁的时候可以转为饮用普通牛奶。

  另外,一岁以后的宝宝可以喝酸奶,但只能作为零食。酸奶是全脂鲜奶经过乳酸菌发酵制成的。虽然酸奶保存了鲜奶中的所有营养素,但分解了奶中的蛋白质,使它变成小分子的肽及氨基酸,乳酸菌分解乳糖,产生半乳糖,易于消化吸收。对于那些缺乏乳糖酶,喝了鲜奶容易腹胀、腹泻的人也比较适宜。

  理智挑选乳制品

  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理智的选择奶制品,走出选择奶制品的宣传和认识的误区:

  ●认为奶香味浓的牛奶就是纯牛奶。纯牛奶的奶香味是很淡的,如果奶香味十足肯定就是加了香味剂。

  ●认为牛奶越浓品质越好,过浓的牛奶小心是复原奶或者加了增稠剂和脂肪等物质的牛奶。

  ●选择的果味酸奶时,需要选择天然果汁或者果料的酸奶,尽量少选择具有水果味道的人工添加剂的酸奶。

  ●不要去超市购买廉价处理和捆绑销售的奶制品。尤其是在常温下存放的酸奶(应将其存放在2~4℃的冰箱或冷库内,储存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这样的酸奶不但容易腐败,而且酸奶中益生菌会大量死亡。进食后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

  ●有条件尽量选择巴氏消毒奶。它是最接近天然状态的纯鲜奶,营养成分丢失的最少。

  ●不要选择过多加工过的牛奶。如高钙奶、高纤维素的奶、果味牛奶等,多次加工会使得牛奶的一些营养成分丢失,而且添加的物质未必是身体需要的营养成分。

  ●不要直接饮用刚挤出的生乳,因为从挤出、存放到饮用,要经过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受细菌污染,有些母畜还可能患病(结核、布氏杆菌病等),使病菌的传播机会更大。

  本报记者 夏文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对食品安全问题将穷追不舍
下一篇文章:美发店名牌产品多是勾兑 与超市货成本差80%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