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食品安全上要严把“出厂门”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免征小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工本费,向企业发放《企业要求跟踪服务单》,严把食品出厂关,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后,合肥市质监局决定提升服务和监管“两大实力”,在服务合肥“新跨越、进十强”中取得经济社会贡献率和企业群众满意率的“双丰收”。

    “为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决定免征小微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工本费,优化审核流程,并免收审核权下移窗口,并明确责任人,确保服务不缺位。”合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将推进承诺服务,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审批时限等事项通过市局门户网站、专栏展览等形式公开,实施服务工作透明化;规范服务标准,实行规范服务、阳光服务、微笑服务、廉洁服务,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此外,合肥市质监局将开展服务企业“春季走访”活动,对区域经济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以及现代服务业企业上门走访,向企业发放《企业要求跟踪服务单》,在跟踪服务单上,企业可以向质监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要求。对属于质监分局职责内的事项,将限时办理;对属于省质部门解决的事项,将及时报告并积极协调处理;对属于政府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将主动向政府报告并建议请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做好配合工作,自觉当好服务企业的“第一责任人”。

    食品出厂检验是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为把好出厂检验关,严把食品“出厂门”,质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备的检验设备和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完善食品实验室条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切实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对未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质监部门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薛东升 本报记者 任自灵)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记者卧底揭知名西餐厅揭黑:剩菜加工后卖给顾客(图)
下一篇文章:一个部门统管食品安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