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3800公斤鹦鹉洲牌灌汤水饺因“早产”被粉碎销毁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图为问题水饺在环卫中转运站用压缩垃圾车挤压销毁 喻志勇\摄 



  汉阳工商局昨日发布新闻,破获武汉第一大“早产”水饺案。7600袋、3800公斤鹦鹉洲牌灌汤水饺,从武汉科德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冷库解冻,被大卡车运往五里垃圾处理场,装进压缩式垃圾车被粉碎。

  冷库里有“早产”水饺! 

  内部职工当面向工商举报 

  “我是湖北鼎鲜食品有限公司职工,我们公司在汉阳五里墩的武汉科德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以每月1500元的租金,租赁了一个近60平方米的自管冷库,存放自己生产的鹦鹉洲牌灌汤水饺,其中,有不少是"早产"水饺,请工商部门好好查一查。”

  知情人是当面举报的,汉阳五里工商所人员立即与其一起,赶到存放水饺的冷库。透过一扇铁丝门,数十平方米的仓库里,密密麻麻堆满了水饺包装箱。工商人员用铁丝钩来一箱水饺,看到箱上并没有生产日期,里面塑料袋上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4月,而检查当日是2011年6月15日。

  难道举报有误?执法人员请冷库方联系生产厂家,要求开门检查,厂家负责人一直推托,说路上堵车,迟迟不到现场,这便加深了工商人员的怀疑。

  经多次催促,1个小时后,公司股东丁某才到现场,工商人员爬上仓库顶部,对每箱水饺逐一检查,接二连三地查出大批“早产”灌汤水饺。

  经清点,冷库里有430箱水饺,标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4月16日”,另有380箱水饺的生产日期,都是标的“2011年6月15日”以后。工商人员当场封存了问题水饺。

  大学毕业生合伙创业 

  投资百万生产速冻水饺 

  工商人员调查得知,公司3名股东全姓丁,均为外省同一村的伙伴。大股东丁某1988年出生,去年刚从江西一所大学毕业,他邀请了一起毕业的4名同学,共同来汉创业。

  他们经过一番考察,2011年2月用100万元现金,盘下了位于沌口的湖北鼎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鹦鹉洲”牌灌汤速冻水饺。

  据厂方介绍,每箱水饺20袋,每袋500克,成本仅38元,平均一袋不到2元;公司出厂价每箱45元,380箱的货值为1.7万元,产品主要销往武汉周边地区批发市场和中小超市。

  水饺积压卖不动 

  动起脑筋改“生日” 

  据一股东交代,去年4月投产后,由于没订单,平均每天只产四五十箱水饺,随着天气转暖,速冻水饺进入淡季,水饺过剩。4名股东经验不足,没及时减产,导致水饺积压严重。于是,就有员工建议改“生日”,以延长保质期。

  厂里就把去年4月生产的水饺,分别标成“2011年7月12日”、“2011年7月13日”、“2011年7月15日”生产的,到去年5月,公司最终因水饺没销路而停产,这批“早产”水饺便一直被放在冷库里。

  工商人员查封问题水饺后,股东陆续消失,至今仍杳无音讯。

  无法确保水饺质量 

  最终选择无害式销毁 

  按照水饺上标注的保质期为一年,即便是去年4月生产的,目前仍没过保质期。有人建议:可将“早产”水饺当作鸡饲料或猪饲料,这样既环保又不浪费。

  但工商人员最后决定,联系汉阳城管部门,用压缩式垃圾车先将水饺压碎,再运到垃圾场深埋。

  一位工商人员向记者透露,这些水饺到底有无质量问题,不好断定,如果鸡吃了后出现生病等症状,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经再三讨论,最后还是采用无害式粉碎销毁。(通讯员 国斌 宪伟 记者 马辉 )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多家涉熊胆粉上市公司曝光 归真堂被指小角色
下一篇文章:我国近7成食用油来自国外转基因大豆 安全存疑(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