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可口可乐致腹泻 消费者索赔成功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如果消费者因为饮料污染而受到损害,应该怎么办?在广东东莞石龙镇,2012年1月9日,一位名叫陈亮荣的消费者,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叙述了他曾经与可口可乐公司,以及美宜佳便利店打交道的遭遇。

  陈亮荣的索赔遭遇,不仅再次证实螺纹瓶盖会对饮料二次污染,而且,这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索赔借鉴。而当消费者遭遇不安全食品,不仅可以按照程序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瓶盖污染导致拉肚

  事情回溯到2007年8月的一天下午,陈亮荣来到了距自家不远处的美宜佳便利店内,在冰柜中拿出来15瓶已经冰镇了的可口可乐塑胶瓶装饮料准备回家给自己和家人解解暑。

  在购买饮料的当天晚上,陈亮荣就出现食欲不振、腹泻、浑身无力等症状,接连几天都不见好转。之后陈亮荣随家人来到了医院,并没有得到医生的确诊,庆幸的是他打了几天点滴算是把症状缓解了下来,但停药后陈亮荣马上又出现了上述症状。

  当时正好有一个一直在饮料行业工作的朋友来探病,他就讲述了最近得了什么不知名的怪病,食欲不振、腹泻、浑身无力,到医院也查不出个所以然。

  “我就问他最近都吃了什么?我是做饮料的,他一说他在冰柜里买过几瓶可口可乐饮料,我就怀疑问题肯定是出在这里,很可能是瓶口螺旋处被冷冻液污染导致细菌超标,他喝了这样的饮料怎么可能不拉肚子。”陈亮荣的朋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忆称。

  听了朋友的一席话后,陈亮荣来到了他所购买饮料的商店要求赔偿。但店主表示不能单凭陈亮荣一人说法就证明是他们饮料的问题,他要求陈亮荣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索赔与检测

  在朋友极力要求下,陈亮荣带着剩余未开封的10瓶可口可乐来到了广东省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经过为期1周的检测,最终广东省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给陈亮荣出具了一份带有检验专用章以及负责人签名的正规检测报告。

  在上述检测部门书面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是对于陈亮荣送来的10瓶未开封可口可乐600ml饮料的检测。上面明确标注取样位置是:拧开瓶盖后,在螺旋处取样。其检测结果是:细菌菌落总数2400cfu/瓶。

  尽管瓶口螺纹处的细菌总数惊人,但国家并没有对此处颁布任何的卫生标准,也就无法界定细菌超标。

  “当时我跟检测中心人员及部分饮料生产商沟通,觉得可以用一次性餐具的标准来衡量饮料瓶口螺旋处。这一提议也得到了检测中心、可口可乐公司以及大部分饮料生产商的认同。”陈亮荣的朋友告诉本报记者。

  “用一次性卫生用品的标准来衡量饮料瓶口螺纹处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原则上胶瓶饮料在饮用一次后是需要丢弃的,而瓶口螺纹处通常在口对口喝饮料时都是与人体直接接触的。那么它就应该属于这个范畴。”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食品安全检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然而,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文显示,在我国一次性的手套活指套、纸巾、湿巾等细菌菌落总数不得大于200cfu/g或cfu/ml。卫生湿巾、消毒级口罩等细菌菌落总数的要求则更为严格,要求不得超过20cfu/g或cfu/ml。

  基于这样的标准,陈亮荣所购买的10瓶可口可乐饮料在其螺纹处检测出超出卫生标准至少12倍的细菌总数,怎么能叫人不腹泻?

  索赔成功背后

  拿着这样一份检测报告,陈亮荣通过购买商店联系到了当地的可口可乐商家。

  2007年9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的陈亮荣先生与可口可乐公司、美宜佳便利店公司终于就饮料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一份“三方协议”。

  其协议内容为:兹有陈亮荣先生在美宜佳便利店购买我司600ml可口可乐15瓶,因运输原因,导致瓶口松动,并引起瓶口部位细菌超标,经三方协议我司补偿给陈亮荣先生600ml可口可乐30瓶,并按照实际票据金额补偿陈亮荣先生的相关检测费用。以上费用由美宜佳便利公司先为支付,以上几点经三方签字认可,不再追究。

  可口可乐公司为何要赔偿与陈亮荣签署这份协议?又为何要赔偿给他30瓶可口可乐以及检测费用?

  一位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各地消费者协会经常会接到有关饮料出现问题的投诉。遇到这种情况,他们通常协调经销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在该人士看来,这一条款明确规定的是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而非实物。不过,由于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通常都是让饮料厂家钻了空子,仅仅几箱饮料的赔偿就草草了事了。

  饮料行业一名业内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瓶装饮料出现这样的事情,通常是因为饮料瓶口螺旋处无密封作用导致的。而饮料瓶口出现霉变、虫体的原因,可能是饮料在灌装过程中有极少量的含糖果汁饮料溢出,造成瓶口污染,因此吸引果蝇并有可能在受污染的瓶身上产卵,卵变成幼虫后有可能爬至瓶盖内处,或因气候原因而发生霉变。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24亿吨固废流向何处?危险固废治理“三宗罪”
下一篇文章:螺纹瓶盖污染再追踪:脆弱的饮料流通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