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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有了“黑名单”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河北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近日起实施,凡是有超标乱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伪劣食品等行为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者不仅要从重处罚,其在贷款、用地等多方面也将受严格限制。按照规定,河北省内食品企业出现11种不良行为之一就会被列入“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而不久之前发布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1000项,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使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其中,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行业标准将成为五年内的重点修订对象。

  回顾2011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瘦肉精、染色馒头、塑化剂、血燕等一系列问题接二连三被曝光,新年伊始,从中央到地方重拳频出,2012年似乎要成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年。

  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

  中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日前公开表示,中国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将是食品安全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从生产经营方面看,中国食品产业素质和生产经营者管理能力总体偏低。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以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数量很大,但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中小企业占到80%左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还大量存在,小、散、乱问题突出;相当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缺乏必要的设备设施和规范的管理,不具备生产经营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张勇表示,此外,还有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较差,故意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而监管不力仍然是被广泛诟病的一个因素。对此,业内专家认为,由于监管和惩罚力度不够,很多不法分子才会有机可乘。业内曾有“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的笑谈,在监管方面长期存在监管部门过多,各部门只有分工、少有合作、遇事推诿的局面。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的体制,虽然有利于各司其职、发挥优势,但客观上产生了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现象。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共同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

  复旦大学公共行政系教授唐贤兴表示,应该在立法上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明确追究责任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建立跨部门的食品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各个流程的食品安全,以杜绝机构间的相互扯皮推诿的困境。对此,张勇也认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缺失、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管力量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支撑能力总体不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学监管仍需要大幅度加强。

  引入社会力量治理

  面对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却无法有效地解决,一些专家认为,食品安全不全是管出来的,更多是需要食品企业自律。这就需要立法上对违法的食品企业进行严厉惩罚,与此相应,超市等食品销售主体的违法行为也需要有相应惩罚。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需要加强食品源头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提高上市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此外,很多学者认为,由于食品问题涉及民生,也需要引入“社会治理”的理念,由于涉及各种利益关系和行为主体,政府的监管毕竟是有限的,因此社会力量介入食品问题治理会更有效,即在社会利益和主体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政府只有让企业、民间组织、社区等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运用法律、市场、协商、行政等手段,才能有效地治理社会,因此,食品问题的治理,不仅需要对生产者、监管者、销售者等多个主体进行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立法跟进,更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监管。

  作者: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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