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养猪场收潲水熬毛油 正规粮油店卖地沟油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重庆闹市南华街上,“南华街964号”和“南华街980号”两家具有销售正规食用油资质的店铺,因涉嫌制售“地沟油”,于不久前被重庆警方查封。

  令人震惊的是,这两家店铺的背后,是一个涉及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多省的特大“地沟油”产销网络,被公安部列为“4·20”专案挂牌督办。

  正规粮油店卖地沟油

  据介绍,“南华街964号”和“南华街980号”是具有销售正规食用油资质的企业,更有位于闹市区可直接向餐饮门店销售食用油的地利条件。企业人员购入精炼后的“地沟油”,再以不同比例掺进正规植物油中,以正规植物油的名义销售。

  这两家企业进入警方的视线,源于数月前被群众举报的一家废弃养猪场。

  2011年3月,重庆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出现了几名形迹诡秘的陌生人,频繁出没于村里一处废弃的养猪场,引起了周边群众的怀疑。群众还发现,这个养猪场每天都有运送餐厨垃圾的车辆进进出出。

  派出所调查发现,这一加工点有工人5名,以及锅炉、分离池、储油池等设施,对外宣称收购“潲水”从事猪、鸡饲料生产,并在璧山县办有养猪场。每天要收购“潲水”七八十桶,近50吨重,经过高温熬煮过滤后,进行水油分离,储油池存有大量不明油品。

  “这是一处披着废物利用生产饲料的合法外衣,利用餐厨垃圾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黑窝点。”走马派出所长窦伟杰说。

  4月20日,公安机关一举查封了该“地沟油”加工窝点。老板曹先合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循线牵出黑色利益链

  在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年过花甲的犯罪嫌疑人曹先合。“我原来是养猪的,自己去餐馆、食堂收潲水,拿来作饲料。进价1公斤7毛到1块钱,但熬煮掏捞后就可以卖到3块左右,我就买了设备自己掏油,想多赚点。”

  曹先合将餐厨垃圾进行水油分离,再卖给下家,只是这条“地沟油”黑色利益链上的第一环。从事“地沟油”精加工的则是重庆永川某油脂厂。

  记者前往该油脂厂,看到“地沟油”精加工现场,设备简陋,油迹斑斑。4个两层楼高的大油罐分别用来脱水、脱色、脱酸、脱臭。“地沟油”变成“精油”,再经过如此简单的“精加工”后摇身一变,堂而皇之流入市场。

  今年8月,重庆警方深挖发现重庆璧山的徐某将大量“地沟油”(毛油)销售给四川隆昌一饲料油脂公司,该公司再将经粗加工后的“地沟油”销售回重庆永川某油脂厂进行精加工,最后将精炼过的“地沟油”以食用油的名义销售到重庆、四川、贵州等地,“地沟油”最终流向餐桌。截至11月18日,已查实涉案“地沟油”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

  地沟油产销黑色产业链

  1 广泛收购、大量囤积经初步水油分离后的“毛油”,以每吨3200元~4600元的价格批量销售;

  2 将“毛油”进行简单脱色、脱水、去臭的粗加工,变成“精油”,以每吨4700元~6000元的价格销售;

  3 将“精油”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再进行多次脱色、脱水、去臭、冷凝,最后分提成“清油”(质量达到食用油标准)和“干油”(色泽深、略浑浊,几乎达到食用油标准),以每吨8000元~9000元的价格批量销售给各级批发商;

  4 批发商为既牟取高额利润又能瞒天过海,往往会在正规食用油中以1/9、2/8、3/7的比例渗入经精炼后的“地沟油”,最后以每吨9200元~10500元的价格,按正品食用油销售给下级零售商,销售网络几乎遍及西南地区。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2011餐饮市场十大热词
下一篇文章:多家正规粮油企业“装糊涂”产销地沟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