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五粮液产品均提51元涨幅逾10%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继中高档白酒泸州老窖(33.45,0.00,0.00%,吧)、剑南春近期先后宣布提价之后,川酒“老大”五粮液(21.85,0.00,0.00%,吧)也开始上调价格。昨天,五粮液董秘、副总经理彭智辅向记者证实,新的出厂价已经从8月5日起执行,平均提高51元。

    出厂价平均上调51元

    日前,五粮液悄然提高了出厂价格。其中52度水晶装五粮液出厂价从418元/瓶,上调至469元/瓶;38度五粮液从338元/瓶提高至369元/瓶。均上调51元,涨幅超过10%。

    “这意味着我们也要提高零售价格,才能维持理想的利润水平。”成都庆渝酒类销售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目前52度水晶装五粮液市场零售价为568元/瓶。在出厂价上调后,如果经销商要维持这个利润空间,52度五粮液零售价格应该上调至619元。

    “52度五粮液零售价619元?这个价格现在还不好说,但600元左右应该差不多。”五粮液副总经理彭智辅说。

    国信证券行业研究员黄茂也认为,五粮液提价肯定能使其零售价格突破600元。“五粮液自去年就开始严格控制市场存量,成功解决了经销商利润空间倒挂的问题,本次提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中高档白酒淡季纷纷提价

    七八月份本来是白酒销售的淡季,但中高档白酒今年却一反常态纷纷上调价格。7月中旬,泸州老窖宣布提高52度国窖1573的出厂价60元至468元,提价幅度达14.7%。随后,剑南春也宣布上调部分产品出厂价,其中剑南春上调40元,东方红上调60元。

    “中高档白酒企业选择淡季提价,是考虑不会引起市场强烈反应,且为销售旺季作好铺垫。”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等到了国庆、中秋节,消费者经历了“缓冲期”后就容易接受了。

    高档白酒控量提价已成常态,五粮液也早有提高产品价格的打算,只是泸州老窖率先提价将这个步骤提前了。国泰君安行业研究员胡春霞表示,在其他中高档白酒提价的刺激下,高档白酒价格上涨只是时间问题,五粮液有借涨价实现其产品高档化的目的。

    在去年底召开的经销商会议上,五粮液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国春的一席话也似乎道出了其经营之道:“五粮液未来要保持提升价格,量随价涨,因为只有价格才能反映出一个产品的档次。”

    公司业绩或将受益

    “目前高档白酒比低档白酒更好赚钱。”成都一位经销商向记者坦承。而从五粮液近年的年报看,也能发现高档酒利润率远超低档酒。2007年末,五粮液高档酒毛利率高达71.95%,而低档酒只有16.5%。

    另一份数据则更能说明其实质问题,五粮液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73.3亿元,净利润14.7亿元;而同期贵州茅台(153.53,0.00,0.00%,吧)营业收入72.4亿元,净利润却高达28.3亿元。分析人士指出,低档产品限制了五粮液的利润空间。

    随着五粮液营销策略向高档产品调整,预期将改变五粮液销售收入高,利润却偏低的局面。市场调研人员也认为,白酒销售淡季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产品价格的上升,而高档白酒需求弹性低,提价的效果远比放量的效果好。

    “本次提价将使五粮液旗下的进出口公司提高约12亿元的利润空间。”国信证券行业研究员黄茂认为,“五粮液利用本轮资产重组契机,将该部分资产注入,将大幅提升其每股收益。”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乳业新政引发新一轮乳业并购
下一篇文章:食品产业将成广西首个超千亿元支柱产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