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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啤酒瓶满8岁仍在用 多数人不知酒瓶有年限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随着气温回升,啤酒又到了旺销季节。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面上在售的瓶装啤酒,所用的瓶子很多是在“超龄服役”,而多数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

    国家质检总局1996年制定的相关标准中建议,啤酒瓶的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

    主管部门表示,“使用两年”的规定并非国家强制标准,他们也无法将此作为执法依据进行查处。

    “超龄服役”啤酒瓶随处可见

    3月28日,记者走访了市中区银座超市、贵城超市等多家商店,调查发现超市里的啤酒生产日期都是2010年左右,但啤酒瓶本身的生产日期却各有不同,多数啤酒瓶已明显“超龄服役”。

    在光明中路的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青岛、山水、银麦、蓝带等品牌的啤酒摆满了货架。记者随手拿起一瓶产自山东蒙阴的银麦啤酒,尽管该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但酒瓶明显很陈旧,瓶身上已经有多处划痕。记者看到,啤酒瓶底端的标识竟然为“B2002”字样,这表明啤酒瓶的制造日期为2002年。

    同时,记者注意到,货架上这些啤酒瓶的瓶身下方都有“B”的标识,但瓶子的制造日期从2002年到2008年不等。随后,在振兴路上的一家超市内,记者同样看到了不少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啤酒瓶。

    在市中区一家商店的门口,大捆大捆的啤酒暴露在阳光下。记者仔细观察发现,大多数的啤酒瓶已经超过了两年的回收期限。正值中午时分,瓶身已经有些升温,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多数消费者不知酒瓶有使用年限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对于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的建议,多数市民表示“没有听说过”,仅有少数市民表示,“曾经听说过”,也有市民提议应该将“回收使用期限两年”的建议,更换为强制性的规定。

    在超市选购啤酒的赵先生表示,他没听说过啤酒瓶有“使用年限”的说法,但他在选啤酒的时候,尽量选瓶身比较干净的。“听说过很多啤酒瓶爆炸的事情,还是小心点好。”赵先生说。

    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他们只知道啤酒的保质期一般是180天,因此在选购啤酒时,只注重品牌和生产日期等,从来没有关注过瓶子的使用年限。“有的酒瓶,外表看起来不光洁,磨损很厉害,但是从没注意到使用年限的问题。”一位市民表示。

    “听说过啤酒瓶有两年的回收使用年限,但现在在超市里逛逛,几乎很多啤酒瓶都‘超龄’了,所以就随便买了。”李先生表示,国家主管部门为什么不强制性地界定回收使用年限呢?那样不仅啤酒瓶的安全性提高,而且消费者维权也有了依据。

    使用年限非“强制”,质监查处无依据

    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该标准建议,“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这也就是酒瓶的“保质期”。

    记者了解到,由于生产一个新酒瓶的成本远远高于回收利用的成本,所以“回收使用期限两年”的建议受到众多厂家的冷落。

    记者从枣庄市质监部门了解到,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过啤酒瓶超龄使用引起的投诉,由于“建议使用两年”并非国家强制标准,他们也无法将此作为执法依据进行查处。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认为,使用两年的期限不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一旦啤酒瓶发生爆炸等事故,就不能以啤酒瓶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为由追究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但这并不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为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文/片 记者 王逸群 邢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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