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一滴香” “火锅飘香剂” 卫生部调查称安全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曾经被消费者质疑的“一滴香”和“火锅飘香剂”得到正名。卫生部昨天发布《食品添加剂监管问答》中提到,经调查,上述两种香料香精是安全的。

    卫生部表示,近期,“一滴香”、“火锅飘香剂”等问题,反映了社会对香料香精在餐饮服务环节使用的关注。经调查,“一滴香”、“火锅飘香剂”等产品系将咸味食品香精作为主要香型物质,再添加其他香辛料生产出的专供餐饮食品的复合调味料,按照《咸味食品香精》(QB/T2640-2004)标准的要求使用咸味食品香精是安全的。

    据了解,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餐饮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制作火锅底料等问题,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工作。质检总局组织对全国385家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工商总局及时部署和组织各地工商机关按照质检总局通报的网站上的名单,对流通环节经营食品用香精的经营者进行了集中全面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强火锅底料采购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餐饮环节,同时也在研究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相关法规制度。

    一些单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向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如孔雀石绿、苏丹红等)都称为添加剂,将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违法添加“黑名单”制度,共公布了5批共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这47种物质都不是食品添加剂。卫生部会同公安部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中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鉴定暂行办法》。 (赵新培)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人奶” 克隆牛产出人乳化牛奶
下一篇文章:5月1日起面粉禁增白 比原计划提前7个月实施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