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2010年之食品安全——敲响您身边的警钟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导读:总所周知,食品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2010年两会也是重点聚焦食品安全。2010年2月9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三位副总理携15部长共保食品安全。

    2010年,面粉增白剂、漂白蘑菇、植物奶油、三聚氰胺......等一些列事件不断触动着我们的耳根,再次生物谷小编将带您回顾一下2010年度一些重大的食品安全相关事件及法规。

    1、卫生部拟禁用面粉增白剂

    12月15日,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称,拟从明年12月起禁用面粉增白剂。消息一公布,引起社会各方关注。

    根据征求意见的公告稿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产品保质期结束。情况说明对此进行了解释: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对产业的影响,将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主要考虑面粉生产、销售以及进口周期等情况。

    2、北京蘑菇漂白事件

    日前,北京市小学生张皓调查发现“蘑菇被漂白”事件,已发酵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继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食用菌合格率为97.73%”的市场抽检结果后,中国食用菌协会4日又在媒体上表示“不相信小学生的实验结果”。相反,在一家网站发起的投票中,1100多票选择“相信小学生”,只有8票投向“相信工商局”。

    各方回应:

    北京市食品办:蘑菇表面荧光增白物质来自包装污染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1日公布了近期对北京市场蘑菇产品荧光增白物质的专项监测结果,3个样品表面检出荧光增白物质,抽检合格率为97.73%。据专家分析,蘑菇表面荧光增白物质来自包装污染。

    工商质检部门:不该我管

    一斤蘑菇丢进盆,洗菜水很快变成了纯白色。结合当前各地出现“荧光增白剂漂洗蘑菇”的报道,家住沙坪坝的家庭主妇刘贤平盼有部门能出面检测一下,给市民一个放心的答案。但记者昨天联系了4个部门,没一家单位能管得着这事。

    蘑菇男孩回应:我的研究是科学的

    “我的试验方法是科学的,而且我的调查报告里从没出现过‘九成’这个说法。”昨晚,北京阜外一小六年级学生张皓接受记者采访,首次对“九成鲜蘑被漂白”以及工商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的其调查不具科学性的说法进行回应。

    3、氢化油危害堪比杀虫剂?

    近日,电视媒体关于“氢化油危害堪比杀虫剂”的报道引发轩然大波。昨天,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就此召开情况说明会反击称,上述报道中罗列的事例很多本身就是“伪事实”,是极端不负责任、误导消费者的报道,氢化油不等于反式脂肪酸,消费者对国内品牌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可以放心食用。

    市面上所销售的很多用到植物奶油(又称氢化油)的食品都含有反式脂肪酸,而反式脂肪酸对人体有一系列副作用,极有可能导致冠心病、糖尿病、肥胖等疾病高发的危害。

    据了解,反式脂肪酸其实是一种具有反式结构的不饱和脂肪酸,它是在液态植物油氢化过程中产生的。上世纪80年代,由于担心存在于荤油中的饱和脂肪酸可能会对心脏带来威胁,植物油又有高温不稳定及无法长时间储存等问题,科学家就利用氢化的过程,将液态植物油改变成固态,反式脂肪酸由此开始被人们广泛使用。

    目前,我国还缺乏关于反式脂肪酸的使用标准。

   4、乳制品拟全部检验三聚氰胺

[1] [2]  下一页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政府部门介入 调查“化学火锅”
下一篇文章:陕西南片高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