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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暂不“限塑”续 专家称外卖可收费
来源:新闻晨报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餐饮店是否要划归限塑令范围?由于对法规的理解不同,记者昨天走访上海部分餐饮店,得到的答复五花八门,许多餐饮店自动“升级”。记者致电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向有关负责人咨询,该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的相关补充意见并没有将餐饮店纳入商品零售场所,因此目前餐饮店也暂不纳入“有偿使用”的范围。

  上海市经委有关人士昨天也表示,目前仍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范围为准,餐饮店暂不纳入“有偿使用”的管理范围。

  餐饮店自己升级“限塑”

  昨天,记者在汉口路上的新旺茶餐厅看到,橱窗上贴着告示:从6月1日起,餐厅实行打包袋收费1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为了响应“限塑令”,也是为了保护环境,增加资源的再利用率。

  记者还发现,肯德基、振鼎鸡仍免费提供外卖的环保塑料袋。店员表示,快餐业不属于限塑令范围,其门店也未收到任何相关有偿提供塑料袋的通知。在麦当劳、汉堡王等两家门店,外卖时均免费提供纸袋。

  在汉口路上的可颂坊面包房,店员将面包均放入了一个食品袋。当记者索要塑料袋时,被告知需收费0.1元。

  此外,一些书店、文具店也将自己“升级”纳入限塑令范围。在湖北路上的一家文具店,商家表示,为了响应“限塑令”,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同时,商家已经设立了4款收费塑料袋,按照规模大小,从0.1元至0.4元不等。

  有市民表示,一些商家借新规变相收费,如本来免费提供纸袋的商店改为收费,而一些食品店提供的包装袋也另外收费,这就让人怀疑商家的动机,是出于节约资源的考虑,还是借机再捞一笔?

  商务部称餐饮店暂不纳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的相关补充意见,“限塑令”适用范围已从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扩容到餐饮店、药店等零售场所。这条消息,让沪上一些餐饮店自动“升级”,开始执行“限塑令”。

  但记者昨日登陆商务部官方网站,注意到“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所列举的五条意见,均没有提及要将餐饮店纳入塑料袋“有偿使用”的范围,只是明确了“商品零售场所”的定义:“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

  昨日记者致电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有关负责人后获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上述补充意见,并没有将餐饮店纳入商品零售场所,因此目前餐饮店也暂不纳入“有偿使用”的范围。部分媒体“餐饮店如提供塑料袋必须收费”的报道,是对补充意见的一种误读。

  ■专家观点

  不应拘泥场所判断限塑范围


  对于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范围,一些专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限塑令”制定专家组成员、中国塑协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表示,不应该拘泥于场所来判断限塑令的收费范围。

  董金狮认为,对于“限塑令”不应仅仅从字面上理解,而应着眼于“限塑令”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有关部门规定塑料袋“有偿使用”,是为了进一步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让消费者逐步改变消费习惯,增加节约环保的意识。对于餐饮店,董金狮认为应一分为二地看待,如果顾客要求将剩菜剩饭打包,不应另外收费,毕竟这不是单独标价的商品,但外卖则可纳入收费范围,以避免盛装外卖的塑料袋大量使用,从而造成污染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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