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肯德基必胜客遭恶作剧 被点五千元外卖无人埋单
来源:钱江晚报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抱着价值1700元的外卖食品,等在位于宁波海曙区的天宁大厦楼下已经1个小时了,肯德基店员小张和同事还是找不到顾客。

  就在这时,另一支更庞大的送餐队伍出现了——必胜客宅急送车队。他们说,这里有人点了3000多块钱外卖,但也找不到人了。

  双方都觉得有点问题,点餐号码拿过来一对——果然是同一个。

  显然,肯德基和必胜客,被同一个人忽悠了。

  肯德基必胜客

  接到超大外卖单

  昨天上午10点30分,宁波海曙区肯德基鼓楼店接到了一笔有史以来最大的外卖订单。一名男子要了10个全家桶、15对辣翅、20块原味鸡、30盒蛋挞,加上外卖费,总共1700元。

  对方是用手机打进点餐热线的,要求11点钟将外卖送到天宁大厦,但没有说具体的楼层和房间号,只留下了一个固定电话号码,说到了天宁大厦楼下再打这个号码联系。由于许多客人点餐都有这样的要求,店员没有怀疑。

  随后几分钟,必胜客联丰店接到了同一个手机号码打来的订餐电话。

  一名男子点了40个10寸鲜虾披萨、10瓶6升装百事可乐、10瓶2.5升装百事可乐、10瓶冰拿铁咖啡、20瓶奶茶……总价值3172元,同样是该店的“史上最高外卖”。

  因为数量巨大,该店经理小夏和对方反复确认,对方说有80个人需要用餐,请在11点左右送到天宁大厦,可分批送,请务必送到……

  外卖队伍苦等1小时无果

  5000元外卖全倒了

  接到外卖单,肯德基鼓楼店和必胜客联丰店顿时一阵忙乱。

  天宁大厦就在肯德基鼓楼店对面,店员先找了2个大纸盒,把外卖桶全部装进,再出动4个小伙子,抬着盒子步行到了天宁大厦。

  必胜客联丰店则是一通猛干,做出40个披萨,再出动必胜客宅急送车,分了2批,才把东西全部装完。

  结果送到了目的地,两家的外卖队伍全被“晾”在了楼下。

  肯德基店员小张拨打了顾客留下的固定电话号码,没人接。再拨顾客手机,打了20分钟,对方终于接了,一句“我马上下来”,又挂了。

  小张又等了20分钟,还是不见人。于是再次打通对方手机,男子说正在忙,没法下楼,请他们把外卖送到大厦15楼。

  小张4人扛着两个大箱子上了电梯,到了15楼,结果再次“杯具”——他们一间间房间敲过问过,没有一家叫过外卖。

  这期间,对方手机已经关机。

  折腾了1个小时,小张等4人准备回店里。结果在楼下碰到了必胜客的送餐队伍,也找不到点餐人。两家店员报了警。

  至于这些外卖,由于两家店规定,食物出炉一段时间后不可再给顾客食用,只能全部丢弃。

  如何处置恶意忽悠

  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一说

  海曙月湖派出所、白云派出所接到了报警。警察查询男子留下的两个号码,发现固定电话是当地某广播电台的电话,手机号码没有登记信息。

  让两家店员郁闷的是,警察无法立案。

  对此,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兆松说,由于这名男子没有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也就是没有非法取走这些外卖),刑事上不能立案,警方只能以“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等理由,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对他进行处罚。

  月湖派出所一位黄姓警官也告诉记者:“找到该男子后,罚款是避免不了的,至于其他的,还是以调解为主。”

  不过,一位了解情况的警察说:千万别以为警察找不到这样打电话恶搞的人,通过技术手段找个人,“完全没问题”。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卫生部回应氢化油安全问题 正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下一篇文章:食品合格率“剪刀差”根在双重标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