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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销售不得宣传保健与疗效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饶洁 通讯员 彭丛林)中秋节临近,月饼的生产和销售拉开帷幕,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月饼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如怀疑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向该局投诉或通过消保维权机制进行维权。

  市场监管局要求,月饼生产加工企业和自制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需持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月饼生产或糕点制售;委托加工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则需与具备月饼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索验月饼生产厂家的相关证照并到政府部门备案。

  月饼原料及相关产品采购时应索证索票,并建立登记台账;所有原料必须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将过期原料(如陈旧馅料)用于月饼生产加工;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与环保要求。月饼生产加工人员(包括临时雇用或从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均需持有有效健康证,个人健康与卫生现况良好。

  此外,月饼的生产要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化工原料充作食品添加剂或超品种范围、超使用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预包装月饼外包装标识信息应齐全,不得宣传保健或治疗功效等虚假信息。

  对于月饼经营单位,采购月饼或允许月饼进场销售,如系国产月饼,需索验月饼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并保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如系进口月饼,应有中文标识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不得销售最小包装已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月饼。销售散装月饼应在专用食品柜内或配有防虫害防污染设施,有专人负责销售,避免个别不良消费行为引起月饼污染。

  节前,市场监管局将对我市企业生产、销售和餐厅供应的月饼进行抽检,届时消费者可登录该局网站(www.szscjg.gov.cn)查询结果。

  又讯(记者 吴德群 实习生 黎彦彤 通讯员 孙霓 陈秋莉)“一个合格的月饼,需要过三关。”昨日,深圳检验检疫局邀请20多名来自深圳各行业的社会人士,一同参与对深圳安琪月饼厂的监督检查行动,亲眼目睹了月饼从原料调配、馅料炒制、成型、烘烤、冷却、包装、检验的诞生过程。

  活动中,企业生产现场和检验检疫人员的详细讲解,让市民们大开眼界。原来,一个合格月饼,在到达消费者手上之前,必须经过准入关、原料关、成品关等三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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