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法国正式批准对含双酚A婴儿奶瓶的禁令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最近,法国正式批准对含双酚A(BPA)婴儿奶瓶的禁令。事实上,关于此类产品的安全性争议一直让年轻的父母忧心忡忡。那么,BPA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BPA是一种化工原料,在工业上用来合成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等材料。聚碳酸酯(PC),是一种透明的硬塑料,常用于制造婴儿奶瓶的瓶体。而环氧树脂则常被用作金属容器———比如婴儿奶粉罐的衬里。这些塑料与食品直接接触,其安全性自然会引起关注。在美国,BPA就是被当做一种食品添加剂来管理的———不是说它会被加到食品中,而是考虑到它在容器中的存在可能扩散。

  传统上,一种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检验即用大剂量的该种物质喂养实验动物,找出动物没有不良反应的最大剂量,然后除以一个安全系数(通常是100)作为对人的“安全剂量”。另外,还要评估这种物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人体可能的摄入    按照这种检验方式,BPA在奶瓶、奶粉罐中的使用得到了通行证。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它一直被广泛使用。直到2008年,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包括对食品安全非常保守的欧盟,都采用这一结论。

  一般来说,这种安全验证方式相当可靠。但学术界一直在寻找更加精细的方法,评估那些传统方式不能发现的慢性的、细微的毒性。其做法主要是让动物长期摄入低剂量的“嫌疑物质”,然后检测动物身体的某些以前无法检测的生理指标。近几年,通过这样的新检测方式,科学家发现长期低剂量的BPA摄入也能造成实验动物某些生理指标的“不利变化”。这样的“低剂量”与人体可能摄入BPA的最大量相当。据此,不少科学家对BPA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

  美国相关机构最早对这些研究进行了汇总审查,认为虽然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BPA会对婴幼儿的健康造成损害,但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因此BPA得到了“一定关注”的评级。根据这一结论,美国FDA认为有必要对BPA的安全性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在有进一步的结论之前,FDA未禁止它的使用,而是“采取行动减少它在食品中的使用”,其措施包括:支持厂家停止生产含有BPA的奶瓶与杯子;协助开发奶粉罐衬里的替代材料;支持在其他食品容器的衬里材料中取代BPA的努力。此外,FDA支持对BPA的使用进行更加积极有效地管理,以及对它进行更深入地科学研究。不过,FDA并不推荐父母们改变配方奶或者其他婴儿食品的使用。他们认为,在母乳缺乏的情况下,只有配方奶能够提供稳定均衡的营养———虽然婴儿配方奶容器可能含有BPA,但是配方奶的好处仍然超过了BPA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BPA的安全性疑虑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的证据支持。但对于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的食品安全,我们需要采取更加保守的态度。对BPA的处理方式,就是这样一种“谨慎”的体现。在关于BPA最新的安全性审查发表之后,各国纷纷采取了慎重对待的态度。加拿大就禁止了BPA的使用。欧盟2008年发布的BPA安全报告也受到了质疑,他们因此开始进行新的审查。其他国家以及世界卫生组织,也对此表达了相当的关注,开始重新审查BPA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启动
下一篇文章:绿豆涨价幕后黑手揪出 多企业获30万-100万不等处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