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西乡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汉中市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抗震救灾粮缺斤少两案件初步查办情况,其中西乡县板桥粮油加工厂老板刘少明被刑事拘留,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和宏观调控股股长张弥友均被停职检查。
受老板指使每袋少装1-3斤
据了解,在媒体曝光该事件之前,西乡县有关部门已经接到了群众的相关举报,并对问题进行了调查。6月3日,省纪委、汉中市纪委有关领导在汉中听取了西乡县纪委关于该案件的查办情况,明确要求西乡县迅速查清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调查期间,西乡县经履行有关程序,先后对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粮食局宏观调控股股长张弥友实施了“双规”措施。
经查,西乡县发放的第一批抗震救灾粮由县粮食局采购调运,粮食局指定由私营企业西乡县板桥粮油加工厂和西乡县利民粮油加工厂加工提供。其中,西乡县板桥粮油加工厂员工在老板刘少明指使下,标识为20斤/袋包装的救灾粮实际装量只有17—19斤,每袋少装1—3斤不等,存在缺斤少两问题,发放范围为马家湾、司上等10个乡镇,共短斤少两27607斤;沙河、大河等其他13个乡镇发放的救灾粮没有发现短斤少两问题。
救灾粮运送过程缺乏监管
“发放的救灾粮出现了问题,确实对不起我们的老百姓。”昨日上午,西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滕向受到影响的老百姓表达了歉意。
他表示,第一批救灾粮发放由县粮食局直接组织,由企业送到各乡镇,然后再根据情况分发给受灾群众。这个过程中,粮食局在采购时应对粮食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但这个环节出现了漏洞,这说明县上对企业的监管、粮食采购和存储方面等存在着问题。
针对媒体反映的“救灾粮中掺陈粮”问题,西乡县相关部门专门对涉及乡镇农户的救灾大米进行了取样化验,并送汉中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对陈粮所涉及的矿物质和黄粒米两项重要指标进行了检测。6月20日,汉中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了检验报告,显示所发大米没有质量问题。李滕表示,这只是初步检验结果。
3.9万元违法所得追回
目前,公安机关对西乡县板桥粮油加工厂老板刘少明进行刑事拘留,县工商局撤销了该厂营业执照,罚款1万元,没收其冒用其他人的包装袋722条,县粮食局暂停其粮食收购许可证,县纪委对其违法所得39478.01元予以追回。
经西乡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在此次救灾粮发放过程中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工作失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予以停职检查,县粮食局对宏观调控股股长张弥友予以停职检查。但对媒体曝光的西乡县粮食局牵涉的其他经济问题,西乡县纪检部门负责人强调正根据线索,认真进行调查。
李滕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案件查结后,将依法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案件最终查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