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日益临近,江苏盐城市卫生部门近日全面部署各接待点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要求严禁考生食用自备的各种食品(如桂圆汤、粽子等),严防“病从口入”。(6月4日《扬子晚报》)
没想到,继某些地方明令禁止网吧不得在高考期间营业后,盐城又出台了一个更叫人啼笑皆非的规定——严禁考生食用自备的各种食品。
如果说,一些地方禁止网吧营业,是为了彻底断了极少数网瘾大的考生上网念头,防止发生考生因此缺考、逃考现象,那禁止考生食用自备食品又是为了啥呢?
盐城市卫生部门给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曰:为了增强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毋庸置疑,想为高考学生办好事,这个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问题在于,如果仅仅是增强考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只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醒考生及其家长注意饮食卫生,就完全能够达到这一目的,根本用不着出台如此荒唐的规定。
而且,如果只有为考生办好事的愿望,还远远不够,关键是好事得办好,要看好事怎么办。如果像盐城这样,连自备的食品都不准食用,那就太不切合实际,也太不近情理了。因为考生中有不少是来自农村和贫困家庭的,平时他们一个人在学校的生活就很拮据,现在叫他们和家长到指定的饭店就餐,无疑是在增加他们的负担。再者,有的孩子喜欢吃的东西,饭店未必有;有的即使有也不一定合孩子的口味,这样岂不是让家长和考生徒生烦恼,影响考生的情绪吗? [稿源:红网]
[作者:孟木二梓]
还有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就是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在高考期间都没对考生的自备食品进行“管制”,但我们甚少听到有考生食物中毒的消息见诸报端,其原因不言自明,即我们的家长在高考期间可能比任何人都要重视孩子的饮食起居,都会在每个环节、每个细节上照顾好自己的孩子,生怕因为自己的一点点闪失而影响孩子的发挥。由此来看,不准考生食用自备食品的禁令实在是杞人忧天,越俎代庖。
至于这一禁令背后有没有什么猫腻,我们不得而知,但上述报道中有一点令人狐疑,即为了确保考生在集体用餐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盐城市卫生监督所对38个高考食宿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规定采购食品和原料要定点采购,请问:这种所谓的专题培训是不是“免费的午餐”?高考期间对定点餐馆菜肴的卫生检测收不收费?和定点采购食品和原料的单位有无利益瓜葛?对此,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
为考生提供周到的服务,加强对餐饮等服务行业的检查和监督,确保高考顺利进行,这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在这其中政府相关部门能不能多一点人文关怀,少一点权力越位;多尽一点义务,少一点霸王规定;多一点服务,少一点利欲呢?我想,答案自然是肯定的,而做到这一点其实也并不是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