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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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11月起,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以下简称“东坡药监局”)对假药案件未开出过一张罚单。其中,2009年度查实假药案21起,均未得到有效处罚。
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举报,称东坡药监局对假药案只查不处。
21起假药案只查不处是否真实?一年多时间,东坡药监局未开出一张罚单的“怪象”是否存在?
连日来,本报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知情者举报去年21起案件查办后未处罚
“一年多时间以来,我只看到‘东坡药监’调查假药案,却没有看见开出一张罚单。”该知情人士说,如此“怪象”起始时间为2008年11月。
据该举报人提供的一份《2009年度应立案查办案件一览表》显示,东坡药监局2009年共有21起案件查办后未开出罚单。其中最早的,是2009年4月25日“眉山市东坡区康贝大药房万胜加盟店涉嫌非法渠道购进第二类医疗器械案”;最近的,是2009年10月27日“精一城药品连锁杭州路店涉嫌经营劣药干姜中药饮片案”。
《一览表》中,还注明了案件具体经办人员,其中4起为王坤牵头调查、另外17起为陈跃牵头调查。
王坤系东坡药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陈跃是该局稽查执法人员。
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关于假药案件的查办时限,尽管没有任何硬性规定,但按照药监部门的内部规定,从调查到立案查办,再到最终作出处罚决定,一般案件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大案和要案根据案情可适当延长。“而这21起案件,均属于一般类案件。”
刚开始,包括王坤、陈跃等稽查人员在内,许多人都认为,上述案件迟迟未得到处罚,可能是分管副局长蔺成金之前分管食品,对药品案件不熟悉。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才发现,但
凡提及上述案件的最终处理,蔺副局长总会寻找托词将其“束之高阁”。
“我个人认为,一年多未开出一张罚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东坡区境内没发生一起假药案!但事实恰恰相反。”该知情人士透露,上述21起囤积案件中,有些是群众举报案件,有些是东坡区其他部门移交案件,还有几起则是上级部门交办案件。
另外,东坡药监局将涉案的86批次药品送检,其中有13批次不合格,“这些证据表明,21起案件均是证据确凿的真案。”
不处理原因下属称副局长“从中卡壳”
走进位于眉山明星北路附近的东坡药监局,一楼接待大厅的墙壁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格外显眼。
提及假药案件查办情况,一位稽查工作人员出具了《2009年度应立案查办案件一览表》,表中内容与举报人提供的完全一致。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2005年进入东坡药监局工作。2006年,该局共查处假药案70起,2007年度查处假药案40多起,2008年度查处假药案近30起。
“这些案件,全部得到有效处罚,其中还有一件大案,我们顶着压力给予了重处。而在2008年11月以后,这些已然变成‘往事回忆’,因为从这个时间算起,作为稽查执法人员的我们,尽管也调查了多起假药案,但没有一起给予处罚。”翻开自己亲手调查的假药案卷宗,拿该稽查工作人员自己的话说,2008年11月,竟成了他“作为”与“不作为”的分水岭。
“不是我不作为,而是这些证据确凿的假药案,根本得不到处理,查了也是白查!”另一位稽查人员坦言,2009年度他承办的假药案件中,每一件都证据确凿。
说话间,这位稽查执法人员翻开自己的工作笔记本说,关于这些假药案如何处理,全都在第三阶段“卡了壳”,即案情卷宗提交到分管领导蔺副局长手上,蔺副局长根本看都不看一眼,随手将卷宗搁在一边。“至今,所有卷宗全部摆在他的办公桌上,堆了一大堆。”
见此情形,有心的他都会将蔺副局长的“指示”记录下来。
从“指示”记录看,蔺副局长每次“拖而不处”的托词如出一辄:“这段时间是行动检查阶段,检查完了大家一起办案,过一段时间再说!”
下属再爆料卡壳现象已让假药猖獗
翻阅完囤积的21起假药案卷宗,这位稽查人员说,如果不处罚可让假药从东坡区“销声匿迹”,他可以对蔺副局长的举动竖大拇指。
可现实情况是,他们根据举报发现有药店在卖假药,并依照线索前往调查,药店业主对此却不以为然,因为东坡药监局一年多没开出一张罚单的现象早已全区皆知,稽查人员在业主眼中,也不过是“纸老虎”。
“作为监管药品市场的稽查人员,职责就是严查假药。如市场上没有假药售卖,我愿意当‘纸老虎’。但事实上,东坡区范围的假药现象已近猖獗。”这位稽查人员坦言,他如马上带队展开专项行动,保守估计,两天时间内,眉山城区有假药售卖的药店可查到10家以上,各乡镇售卖假药者更是比比皆是。
“不过,我的顶头上司对此根本不作安排,我去查了也是白查。所以,我只能和同事们一样,成天坐在办公室里安于现状。”
对话副局长
“纪检组长不签字,我就没法办”
针对举报人和稽查人员的说法,东坡区药监局副局长蔺成金作出了回应。
华西都市报:蔺副局长,自你分管药品市场监管以来,共查处多少起假药案?
蔺成金:我是2008年11月调来的。去年一年,调查假药案共计21起。
华西都市报:这些案件是否证据确凿?
蔺成金:21起案件全部存在,均应该依法立案查办。
华西都市报:截至目前,有多少起已开出罚单并结案?
蔺成金:一起都没有。
华西都市报:未作处罚原因是什么?蔺成金:不处罚的原因是……我
们应该根据案情按时按程序办。根据安排,我们准备年底办,但由于各种原因,去年年底就没有办。
华西都市报:有人称21起假药案拖而不处,是因你“卡壳”造成?
蔺成金:不可能,卡在我这里不可能,我敢掏心窝子说,不是我不办,案子涉及方方面面……依照程序,如果有人不签字,我就不能办。这些案子需要纪检组长签字,而他以没开会讨论为由就不签字。纪检组长不签字,我就没法办……
华西都市报:那到底是谁不办?是否有人在捂盖子?
蔺成金:没有人捂盖子,完全是因为没人签字……我只能说到这份上。不存在,该我负的责我负责到底……哎,还是不说的好……
纪检组长回应
“我不分管,假药案处罚不需我签字”
查处假药案,是否需要纪检组长签字?
昨天下午,东坡区药监局纪检组长黎兴胜对此予以了否认。
黎兴胜表示,依照假药案件查处流程,且根据局领导分管负责制,
作为纪检组长的他,没有分管药品监管,就无权干涉假药案件的查处。针对假药案,他只有权对案子处罚结果进行复核,而案子何时处罚、处罚轻重或是否处罚,根本不需要他签字。文/图记者梁波 (本文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