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有关网络媒体刊载某油脂厂“不用花生”年产千万斤“花生油”直销邮政物流的报道,其中涉及淄博胜福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展开调查。质检部门当晚现场检查了淄博胜福食品有限公司成品库、原料库、辅料库、灌装车间、化验室等生产场所,封存了库存产品和包装物,对该公司成品库中的10个产品进行了抽检,其中6个花生油、2个豆油、1个调和油、1个玉米油,所检产品全部合格。据悉,近两年来在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公司产品均合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5月7日对该公司销售到淄博市场上的鲁大、沂蒙花、金秋庄园等品牌的花生油组织了抽样送检,经检验,3个样品的十四项指标有十三项指标合格,另一指标为“透明度”,其检验要求是:在20℃环境下存放24小时,肉眼观察澄清透明为合格,待该指标检验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公布结果。另据了解,邮政部门也在第一时间作出了相应处置。
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以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生产和消费环境。(本网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