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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3家买“歪油”火锅店遭罚 油坊人员被刑拘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皇城老妈、蜀九香、小天鹅……牵动人心的13家火锅店使用“潲水油”事件,终有结果。昨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透露,成都市一涉嫌加工销售劣质食用油的小作坊日前被查处,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行政监管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购买使用该作坊加工的食用油的13家火锅店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成都掀起为期1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整治风暴”,将采取四项长效措施保护食品安全

昨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成都市一个涉嫌加工销售劣质食用油的小作坊日前被查处,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有关部门已对违规购买使用该作坊加工的食用油的13家火锅店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后成都将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和问责制度,特别是加强对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和事件处置不当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

买卖“歪油”买的卖的都遭起

昨日,成都市食安办发出了关于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查处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行为,大力整顿食用油市场的情况通报。经联合调查组确认,谷丰香油坊非法经营、加工、销售“大丰香油”构成“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以假充真”和“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和“伪造、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成都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50条相关规定,给予谷丰香油坊行政处罚。市卫生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对13家火锅店违规购买、使用“大丰香油”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于涉嫌加工销售劣质食用油的小作坊,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专项整治拉网检查4000商家

在成都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成都市“食安办”制定了《成都市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批发)店,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展开为期1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整治。

成都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在全市对食用油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全市3000多户中餐店、878户火锅店食用油来源和五块石粮油批发市场及40家芝麻油生产企业进货、销售情况的检查。

通过整治,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各项制度,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

长效机制四项措施保食品安全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今后,成都将从四个方面强化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首先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机制;其次是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消费者协会和餐饮同业公会通过开展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活动,强化行业自律意识;第三是对成都市现有的信息报送制度进行完善,细化信息报送流程,明确信息报送和处置时限要求,督促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和管理制度;第四是成都将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和问责制度,特别是加强对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和事件处置不当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 (记者石莉芳实习生郑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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