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广州十区试点餐厨垃圾堆肥 4色垃圾分类桶投放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下一页

志愿者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记者邱伟荣摄

  首个“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昨举行 大田山填埋场堆肥试验产物将用于市政绿化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城管委)昨日上午,广州市城管委、团市委、市供销社在荔湾区芳村花园小区联合举办广州首个“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启动仪式,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带队走进居民楼,掀开垃圾桶分拣垃圾,向居民现场示范垃圾的源头分类。

  从本月开始,广州将每月第四个星期六定为 “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昨日上午,除了芳村花园的主会场外,各区均设有分会场。李廷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广州生活垃圾分类的体系从投放到收集再到运输、处理各环节都在逐步推进,前日正式投产的餐厨垃圾处理示范点主要用于处理机关食堂的餐厨垃圾,对于居民日产的厨余垃圾,从昨日开始将在全市10区各选一个试点,运往大田山填埋场进行生化堆肥试验,力争一个月内初见成效。

  今后每层楼道先放两个垃圾桶

  昨日仪式结束后,在芳村花园住户梁先生家中,李廷贵直奔厨房,俯身到灶台下的垃圾桶内查看垃圾分类。“这块果皮也是厨余垃圾,可以和剩饭剩菜放到一起。药片没吃完的话,可以扔到楼下的有害垃圾桶里去。”他一边把混合在一起的垃圾放到另外一个垃圾桶里,一边向随行的记者们介绍。

  “垃圾分四类太难了,我们都搞不清楚,怕特别麻烦,如果分两类就好办了。”梁先生说。李廷贵对此回应:“所以在每层楼道里,我们将放两个垃圾桶,一个收厨余垃圾,一个收其他垃圾,你把垃圾分成干垃圾和湿垃圾处理就好了。”他表示,在居民简单粗分之后,可以由上门收集的环卫工人再进一步细分。由于这会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城管委也在研究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同时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分类知识培训。

  心理学研究表明,垃圾分类形成习惯,需要20~26天左右。市民尽量把垃圾分得更细一点。

  垃圾分类桶将全面投放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黎炜杰、谭志华)昨日是广州市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记者走访海珠区和越秀区,垃圾分类的操作介绍已经深入每个社区,垃圾分类桶或分类袋即将全面投放。

  昨日,记者在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金社区居民楼内看到,四个一组的分类垃圾桶摆放在高层住宅的楼梯间内。在润汇大厦6楼,除了存放有害垃圾的红色桶未有“内容”外,蓝色桶内存放了纸皮盒、啤酒瓶等“可回收物”,绿色桶内是一袋袋用塑料袋装着的“餐厨垃圾”,灰色桶里大多数是纸屑等“其他垃圾”。

  “我一直都坚持用不同的垃圾桶装垃圾,现在楼道里有了分类桶,十分方便。”居民谢阿姨对垃圾分类桶十分认可,她领着记者走进她家厨房,只见有三个小桶,一个盛放菜叶、骨头、果皮等餐厨垃圾,一个盛放其他家居垃圾,另一个装买菜的旧塑料袋。

  负责这栋大楼垃圾收集的环卫工人表示,分类桶投放几天来,大部分居民都能做到把餐厨和其他垃圾分开倒,只有个别居民还是混在一起,他们在逐层楼收集时再进行分类,工作量有所增加。

  4色垃圾分类桶

  可回收物:未污染的废纸类(纸巾和卫生纸除外,因水溶性强不可回收)、废塑料(泡沫、一次性塑料餐盒等)、废玻璃(瓶子、镜子等)、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等)、废衣物织品等

  餐厨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垃圾,占生活垃圾的50%,可以经过生物技术处理回收利用

  其他垃圾:除上述可分类的垃圾之外的,混杂、污染、难以分类的其他生活垃圾,如厕纸、一次性尿片、烟蒂、渣土、砖瓦陶瓷等

  有害垃圾: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化妆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小件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等,须经特殊安全处理

  图/记者邵权达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揭秘——从刑事侦查逻辑角度看毒饺子案侦破结果
下一篇文章:成都13家买“歪油”火锅店遭罚 油坊人员被刑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