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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豫卫健用字批号均属假药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豫卫健用字”用这标志的是假药

  如果看到批号为“豫卫健用字”的保健品,请举报。省卫生厅日前发布通告,这些批准文号全部到期,禁止再标注,一经发现按假药论处。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处处长赵连洲介绍,上个世纪末,我省为扶持中药发展,针对一些民间偏方、验方和祖传秘方颁发过一批豫卫健用字号。1997年开始到2004年结束,共批了五六百个号,批号两年一审,有效期5年,到期不再换发。目前,经卫生厅审批的保健用品已全部到期,禁止任何企业再标注“豫卫健用字”批准文号。

  赵连洲说,一个批号只批给一个产品。凡豫卫健用字批号均属于保健用品,不能作为药品宣传,也不能进药店销售。而河南的批号,更不可能给河南以外的企业使用。目前,凡标“豫卫健用字”的,一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假药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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