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我国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1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记者刘宝森)《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 初级农产品要求》8日在山东安丘通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标志着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即将拥有国家标准。

    来自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青岛农业大学等部门的9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食品安

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是根据我国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现状,以及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最新发展趋势,在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而成的,可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参考。

    据了解,我国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分属不同的部门,相互之间往往缺少有效的统一、协调手段。区域化管理就是在一定区域内,以出口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市场标准为切入点,整合行政管理和检测资源,加强区内环境、水源、水域、农业投入品等综合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升我国食品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2007年初,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在山东安丘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目前这一管理模式已在山东54个县市推广,为《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的制订提供了依据和条件。

    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有关要求,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了国家标准委下达的《食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初级农产品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制订工作。经审定后,审定委员会建议,标准起草组按照审定意见对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报批稿,由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上报国家标准委,以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审定专家们认为,这一标准对各级地方政府控制区域内初级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捕捞等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预防、消除或降低食品安全的各种危害,实现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标准依据,是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自主创新,并经过了实践的检验验证,填补了国内和国际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转基因食品上内地货架 3洋超市双重标准遭炮轰
下一篇文章:餐饮业今年起改去药监办许可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