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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老化酿“砒霜门”初检机构只道歉不领责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1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昨天,在历时一个半月,闹得沸沸扬扬后,农夫山泉、统一的“砒霜门”事件终于有了官方调查结果。海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发布说,调查组21天的深入调查,得出结论: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初检结果有误;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检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和工作部署简单等问题。海南省工商局将责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这一事件中违反工作程序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调查结果

  初检结果有误

  仪器老化成主因

  海南省工商局发布的调查结果透露,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向省工商局发来《关于接受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测农夫山泉和统一饮料总砷超标结果误差的函》称:“结果表明,初检结果有误。”

  该中心自查原因认为,一是用于总砷检测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使用年限已近九年,经对初检当天该仪器绘制的标准曲线进行分析,当时仪器老化,状态不稳定,尤其是标准曲线低点偏差大,对检测结果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样品前处理中未严格按标准方法称样及定容。检测人员为了缩短检测时间,减少了样品称样量,加大了试样稀释倍数,这在仪器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更加大了检测值出现偏差的概率。

  该中心在函中道歉:“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海口工商工作程序不当

  但未发现徇私舞弊行为

  海南省工商局的调查同时透露,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样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也没有按规定要求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企业要求复检后,在与企业就复检具体细节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海口市工商局直接送检,不符合程序要求。同时,海口市工商局在没有事先履行告知程序的情况下,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布错误的信息,从而给生产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省工商局未发现与此事件有关的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徇私舞弊的行为,也没有接到有关的举报材料。

  各方反应

  ▉工商:加强学习法规3个月

  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表示,工商部门今年要用3个月时间对工商执法队伍进行纪律整顿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初检检测机构:拒绝受访

  记者多次拨打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电话均无人接听。

  ▉农夫山泉未表态

  统一称工商部门负责任

  昨天,农夫山泉董事会秘书周力表示,企业刚刚获得这个消息,还在研究应对方案,暂时无法对外发布公司的态度。而之前,农夫山泉因不认可复检程序,所以也不认可复检结果。该公司董事长质疑工商的执法程序违法,并要求索赔10亿元损失。

  统一企业发言人杨寿正表示:“我们已收到海南工商局方面的道歉函,他们的态度还是负责任的。”他还表示,赔不赔偿都不是最重要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要规范整个行业制度。

  杨寿正说,“对统一来说,不管结果怎样,这次事件已经给统一品牌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接下来需要做的是通过各种努力消除此次事件带来的影响,尽快恢复销售业绩。”

  2009年

  ●10月19日 海口市工商局委托技术中心对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50个食品样品进行检测

  ●11月24日 海口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产品的总砷含量超标

  ●11月27日 农夫山泉召开电话新闻发布会,对海口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表示异议

  ●11月30日 农夫山泉称,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再次检测后结果表明,农夫山泉所有产品均符合标准

  ●11月30日 海口市工商局将同批次样品送北京复检

  ●12月1日 海口市工商局称,农夫山泉和统一产品复检全部合格

  ●12月2日 农夫山泉声明不认同海口市工商局复检结果

  2010年

  ●1月6日 “砒霜门”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农夫山泉、统一确实蒙冤

  专家观点

  遇行政侵权行为

  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家沈岿表示,从目前调查结论看,海口市工商局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也可以说是行政侵权行为,受害企业有权利要求追求其责任,并要求国家赔偿。

  沈岿教授表示,海南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并表示要纠正错误,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为何会出现明显违反工作程序、惯例的做法?为何在没有紧急状态下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似乎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沈岿教授认为,不仅仅要有结论,行政追责还必须问明“原因”。目前,行政追责往往更注重的是结论,如某某被纪律记过、某某被停职等,而很少公布导致违法的真正原因。如果不将行政违法原因调查清楚,将之公之于众,则难以将隐藏的问题暴露出来。因此,行政追责应将违法原因调查清楚,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 

  道歉后未表明工作失误

  给企业和公众带来损失如何负责

  在“农夫山泉、统一”事件中,存在工作失误的检测部门和执法部门在此事件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此前,就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初检报告与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的复检报告的一些疑点,记者多次向相关部门求证了解都未有明确回复。这一次,虽然调查结果表明是初检有误,但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在发给海南省工商局的函中仅表示,“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未表明该技术中心对其工作失误给企业和公众带来的损失如何负责。

  ■据新华社

  事件回放

  2009年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向部分媒体发布《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统一企业3种饮料“砷超标”,在全国各地引起轩然大波。两家企业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抗议工商违反工作程序并要求复检。2009年12月1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的复检结果显示,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饮料全部合格,并且砷含量远远低于国标。

  前后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引起公众对工商部门执法程序和检测部门检测结果的广泛质疑。海口市工商局被舆论卷到风口浪尖,国家工商总局责令海南省工商局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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