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别让蹊跷的口罩罩住蹊跷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短短几天功夫,“防甲感口罩”便犹如搭乘过山车,被推上顶峰之后,迅即滑落,令人云里雾里,大跌眼镜!

  回放“口罩风波”,实在耐人寻味。11月6日,国家流感中心向媒体发布:经检测,抗病毒口罩甲型H1N1流感抑制率为92%,远高于未含抗病毒产品组48%的抑制率。这种能够杀病菌、防流感的新型抗菌远红外线口罩是由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制成功。此前通过了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所和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所做的鉴定。于是,新华社发布新闻,使这个信息迅速流传。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紧张关头,几乎没有哪家媒体会对这种新型高效的口罩无动于衷,于是,“口罩新闻”不胫而走,轰动一时。

  而正当这条新闻还在路上兴冲冲“行走”之时,国家流感中心的上级单位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指出:合格的医用外科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个别口罩生产及销售单位宣传的“抑制或杀灭微生物”功能对防控甲感并无特别功效。于是,媒体又赶紧转向,将这个信息公之于众。可当人们尚未从“口罩新闻”打架的惊愕中醒悟过来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又出来说话:药监局尚未批准过具有抑制甲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并宣布已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销售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并主动删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对于现场查封的产品,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予以处理。

  简直比看电视连续剧还要始料未及,扣人心弦,事态的进展令人一惊一乍,越来越晕头转向。这是怎么啦?“口罩新闻”打架的背后,究竟是现行政策打架还是政府部门打架,抑或权力与利益打架?据东方早报今日报道,10日晚,早报记者与最早发布“防甲感口罩研制成功”新闻的新华社北京分社的李姓记者联系,对方表示他手头有“国家流感中心盖章签字的检测报告”,并称自己也很不明白“国家流感中心为何出尔反尔”!

  是无中生有的商业炒作,还是出于某种难言之隐的出尔反尔?是某些人串联玩弄计谋,欺骗媒体忽悠大众,还是个别记者玩忽职守,甚或道德沦丧炮制虚假报道?……无论是怎样的状况,可以肯定其中必有隐衷,有猫腻也未可知。但是,信息传播得如此广泛,此事已然成为公共事件,人们就有知情权、监督权,需要知晓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何以如此一波三折,扑朔迷离?

  此事的内幕及其全过程应该对公众有个明确的交代,别让这蹊跷的“防甲感口罩”把其自身的“蹊跷”罩住了!否则,何来政府的信息公开,何来企业的社会责任,何来社会正义和舆论监督,何来激浊扬清、惩恶扬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辣椒酱将出国家标准 两成作坊或被淘汰
下一篇文章:保健食品竟自称“联合国”监制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