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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索赔百万 天府集团正式起诉百事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昨天,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以下简称天府集团)代理律师徐来庆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目前天府集团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称 “百事涉嫌长期非法占有技术秘密”,此案已于10月28日正式被受理。

  另外,天府集团还对当初合资公司签署的协议效力问题提出质疑,认为百事涉嫌欺诈。

  百事(中国)方面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知晓此事,近期将会就此事做出一些说明或表态。

  徐来庆表示,将对百事提起系列诉讼,要求归还配方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还将争取商标权。

  天府集团向法院的诉讼请求为:请求被告百事天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归还原告所有的“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秘密;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因使用技术秘密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以最终确定的实际损失为准)。

  1980年至1981年,重庆饮料厂的饮料研究所与四川中药研究所合作,研发出了具有可乐风味和口感的饮料,此即为“天府可乐”。天府集团提供材料显示,当时两家合作开发天府可乐,约定由重庆饮料厂拥有“天府可乐”的生产专利权,并约定双方对“天府可乐”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1994年1月18日,百事可乐与天府可乐正式成立合资公司——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2006年,天府可乐因资不抵债将股权让予百事并退出合资公司。徐来庆称,合资关系终止后,百事方面还在继续利用天府可乐的配方和技术秘密。

  “因为出资中并未包含天府可乐的配方及生产工艺,所以天府方面加以讨要是对方无法辩驳的,应该立即归还。”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天府可乐工会委托方李肃表示。

  天府集团方面认为,百事公司在合资后违反了“确保天府可乐等国产品牌饮料不低于总产量的50%”的承诺,并通过大幅度提高浓缩液价格从合资公司获利,致合资公司12年连续亏损。

  “我们认为当初的合资合同协议有问题,百事根本没有遵守相关条款,协议涉嫌欺诈,应该无效。”徐来庆表示。

  针对此事,百事曾经发表声明称:重庆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是百事(中国)依据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指引与当地国有企业成立的合资企业。“天府可乐”依据政府批准的合资合同由该合资企业在当年有偿受让。百事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守合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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