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江西省首个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人民网江西视窗10月30日讯:江西省首个《食品流通许可证》今天上午在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发放,这标志着江西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食品流通领域一直使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成为历史。

    据了解,以前,食品经营各个环节都使用统一的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规定,生产领域必须持有由质监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行业必须持有食品药监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流通环节必须使用由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样,谁许可谁监管,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明晰。

    据东湖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流通许可证由基层工商分局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申领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文书免费发放。目前,全省的办证工作已全面展开。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贫困地区应设 儿童食品补贴
下一篇文章:哈尔滨中小学将配备食品卫生管理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